陕西地处西部,是我国的重要能源化工基地,
能源产业
也是陕西经济发展的主导支柱产业, 现在及未来很长一段时 间内,以煤化工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
使得陕西区域
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为盘活环境资 源,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 我省在注重行政管理手段的同 时,十分重视依靠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推动污染治理、
促
进环境保护。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自启动以来, 得到环保部的大力支持,受到、省的高度重视,交 易工作顺利展开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陕西排污权交易探索历程及总体构架
陕西作为国家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之一,排污权 交易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稳步推进、
健康发展。自
2010年6月我省以二氧化硫为突破口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 使用及交易工作以来, 这项工作已开展了 6年的时间,共圆 满完成了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1319笔,成交总额
111840万元。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倒逼机制, 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实现新增排污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
提高了新建企业准
入门槛,遏制高耗能、高污染新建项目对排污指标无节制的
无偿占有,为推进主要污染减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 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我省排污权交易探索历程:
--2009年,赴排污权交易开展较早的重庆、 浙江等地调 研后,决定从排污权交易入手提高环境资源配置,
控制污染
物新增量,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办法。
--2010年5月,省环保厅在总量处内设排污权交易储 备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 及交易工作等。
--2010年6月,正式启动排污权交易。经过一年的准 备,于201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正式启动了我省首次二氧 化硫排污权交易。当日二氧化硫挂牌量
2300吨,起拍价
排污权储备
2600元/吨,最终成交价 4200元/吨,日成交额944.9万元。 当年共开展3次交易,排污权交易程序不断完善,逐步得到 社会认可。
--2011年7月,继江苏等10个省(市)之后,财政部、 环保部将我省列为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 试点省份,并从上给予支持。省印发了《陕西省主 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
--2011年12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氮氧化物排污权交 易。 --2012年8月,开展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污权交易, 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四项主要污染物全交易的省份。
--2013年11月,《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通过省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审议, 条例,自此,我省排污权交易实现立法。
--2013年12月,在省级排污权交易的基础上将排污权 交易试点向市级扩大下移,
选择了经济条件好、 污染物总量
排污权交易被写入
需求大、环境容量足的榆林市进行试点。 榆林市首次二氧化 硫交易竞拍,标志着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取得又一次 突破。
--2014年6月,出台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 榆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16年6月,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 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文中明确对现有排污单位分行业 逐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
--2017年12月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对全省排污权出让收入进行规范。
我省排污权交易的总体构架为:
交易原则:我省排污权交易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
,
持公平公开,社会监督,先行试点,形成经验后稳步推进的 原则。二是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统一的原则,实 行建设项目总量前置, 在减排任务完成的同时, 保障重点建 设项目顺利建设。三是按照“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原 则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交易范围:按照有关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排污单位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污 权指标的,均应通过两种途径解决: 建设项目所需的总量指 标优先使用项目建设单位自身实施污染治理或结构调整后 消减的排放量,若替代总量指标不足的, 全部通过排污权交 易方式获得总量指标。
交易方式:采用在统一平台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交 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保排污权交易规 范化、透明化、公开化、专业化。为保证重点项目环境资源 需求,我省开辟了绿色通道, 按照项目需求量以交易历史最 高价一次性成交,这样既保障重点项目快速进展, 污权制度的公平公正
交易程序:我省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交易。 每次交易 的主要流程包括 7个步骤: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技术核定-参加交易-缴纳交易款-总量批复。
二、排污权交易工作的实践措施及成效
(一)成立机构,搭建交易平台。 在调研学习、认真筹 备的基础上,2010年5月成立了省环境保护厅排污权储备 管理中心,内设在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
负责对全省排
又保证排
污权交易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交易方式确定、 交易资格 及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承办省级统筹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
储备、出让工作。择优选择具有交易经验的陕西省环境权交 易所
作为我省排污权交易活动的技术支撑和交易服务商。
(二)探索交易办法, 完善交易制度。在正式获批国家 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后,省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 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是我省全面深 化排污权交易制度和推动各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政 策体系核心。同时,省环保厅出台了《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暂行管理办法》,突出排污权交易对总 量控制的保障作用, 将总量取得作为新建项目准入的必 要条件,实行总量前置。
在排污权交易试点过程中,我省相继出台了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污权交易方案》和《排 污权储备管理办法》,由易到难将四项主要污染物全部纳入 排污权交易。对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 交易主体、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交易量的来源、交易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 了明确规定。
会同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 及交易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印发了《陕西省建设项目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和交易程序》 要污染物替代和交易程序。
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 将排污权交易制度纳入其中,实现全国首个排污权交 易制度立法,有力地规范和推动了工作的健康开展。
,规范建设项目主
2015年10月,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环境保护厅印 发我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73 号)
2016年8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陕财办综〔2015〕
(国办发〔2014〕38号)要求,
陕西省关于印发 《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 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陕政办发〔2016〕51
号),该办法是我省深化改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 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2017年2月,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联合出台《关 于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及交易基础价格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17〕20号)
2017年5月,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征收排污权有偿使 用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环函〔
2017〕307号),启动全
省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 2017年1月1日起,在 全省火电行业(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 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 使用管理。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全面 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
(三) 确定交易基价,打好试点基础。在初期进行排污 权交易时,交易基础价如何确定是一个关键环节。
我们综合
考虑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以及我 省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结构等因素后,
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
收费标准为:二氧化硫 450元/吨•年、氮氧化物0、化学 需氧量900元/吨•年、氨氮2000元/吨•年。排污权交易基准 价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 6000元/吨,化学需氧量和氨氮 为12000元/吨。经过电子竞价、公平竞争,目前最高成交
价为二氧化硫为 34700元/吨,氮氧化物为39200元/吨,化 学需氧量为81300元/吨,氨氮为68800元/吨。
(四) 规范资金管理,创新经济,高效利用环境资 源。排污权交易竞买款项纳入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
收缴交
易资金全部进入国库,严格按照非税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将收缴资金用于排污权的收储、
补助扶持省政
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的建设。 市场倒逼污染减排, 截 至目前,通过收储方式关闭造纸、氮肥、皂素企业
33家,
共收储二氧化硫 5182.48吨、氮氧化物 763.24吨、化学需 氧量12313.36吨、氨氮669.4吨,下达收储资金1.8亿元。 从根本上解决了造纸、氮肥、皂素行业对渭河、汉、丹江水 质的污染威胁,确保渭河变清及汉丹江流域水质安全。
为新
项目、好项目腾出排污空间的同时, 也有效实现区域内新老 排污指标平衡及替代削减, 盘活了环境资源,优化了资源配
积极创新,盘活排污权交易资金, 与兴业银行签订战略 合作协议,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 提高了企业排污权资产的 流动性、提升了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的积极性。
2012年,
1亿
我省第一笔排污权质押融资业务顺利落地,融资总额
元,创造了全国单笔落地金额最大的排污权抵押业务。 排污
权交易拓展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融资渠道, 对我省的污染减排 起到了强力推动作用。
(五)实施污染物总量管理无缝对接。 为逐步建立统一 高效的排污总量管理机制,实现全省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化管 理,按照国家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我省印发了《关于印发控制 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和《
<排污许可证管理
暂行规定 >陕西省实施细则》,通过技术核定、统一编码实现 排污许可分级管理向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
为
搭建总量管理平台奠定了基础。该办法的出台,是我省排污 许可证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企业通过排污权有偿使
用和交易获得的排污权应以排污许可证形式予以确认。 火电 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同时,已启 动主要污染物“刷卡式”总量控制管理系统建设,计划对企业 污染物排放量进行动态管理,支撑排污权交易有序推进。通 过将排污权交易 一建设项目总量控制 一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制度一刷卡式污染物总量控制系统的有机结合, 总量管理系统。
三、陕西排污权交易探索方向
总体来说,我省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大力 支持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下,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立足陕西 省试点实践现状,针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过程中存 在的问题和
形成无缝式
不足,还需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市场配置制度体 系,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和环境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在环境保护 优化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利用排污许可制度公平合理的开展企业初始排污 权核定,做到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
结合排污许可制
完成排污
度改革,将排污许可量与排污权有偿使用量统一, 权确权,实现排污交易一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二是共担减排重任,激活排污权交易高效流通。 全面开 展有偿使用,使各排污单位公平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任 务。在责任共担的前提下,排污企业因治理技术成本不同, 高成本排污单位可通过排污权指定交易平台购买低成本排 污单位富余减排指标用于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污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实现排污权的二次分配,
搞活排 实现环境
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降低管理、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技术, 促进产业升级。
三是协同管理,实现无缝式管理体系。 有效的总量管理 是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条件, 而排污权交易是实现总量指 标宏观的有效手段。 排污权分配要符合总量控制和减排 要求,纳入量化管理,与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排污权有偿使 用和交易、排污许可证等制度相结合,并通过在线监测、总 量刷卡实现有效的监管。同时,对点源排污许可管理、区域 排污权增量控制、点
源实际排放总量管理、排污权市场交易 及指标流向监管等进行全面整合,实现动态集成管理态势。
通过平台综合管理的聚集效应, 进一步促进环境资源有效配 置。
四是积极拓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成果, 探索开展二级 市场。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实行省、 市两级管理,设 立省市两级排污权储备和排污单位排污权基本帐户制 度,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探索开展排污权在企业之间的点 对点交易。
陕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多年的探索实践, 让我们看到这 项制度的巨大潜力,相信这个引入了市场激励机制的制度将 随着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而得到切实、广泛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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