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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习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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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果品公司因市场上西瓜脫销,向某农场发出一份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不 知贵

方能否供应。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与我公司联系 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喜出望外,立即组织十个 车皮货物给果品公司发去,并随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 发出传真后,农场回电前,外地西瓜人量涌入,价格骤然下跌。接到农场回电后,果品公司 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 但因货物已经起运,农场不能改卖他人。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 向起诉。

试分析:

(1) 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谁的过错? (2) 为什么? (3) 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其法 律依

据是合同法第15条。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 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 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具有要约邀请的特点。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 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才向果品公司回电的行为,因没有要约 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 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 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3)基于上述原因,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某商场新进一种CD机,价格定为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 2598

元写为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CD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 支付1196元购买了两台CD机。一周后,商店盘点时,发现少了 4000元,经查 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 CD机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元或退回CD机,商店退还1196元。赵 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己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 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元或CD机。

试分析:

(1) 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吗? (2) 为什么? (3) 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 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2) 《合同法》第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人

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第5规定: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 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理由,商店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的价格的认识错误而实施的商品买卖行为。这一错误 不是出卖人的故意造成,而是因疏忽标错价签造成,这一误解对出卖人造成较大 的经济损失。所以,根据本案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应依法认定为 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3) 可根据《合同法》第5规定,裁决赵某将CD机返还给商店, 由

柜台组长对由此造成赵某的损失承担责任。

3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 乙

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 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 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 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 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 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 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己交付的定金。乙方不同意。甲方遂向某市人民 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己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

(1) 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

(2) 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3) 本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符合 国

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合同。

(2) 甲方的诉讼请求有法律依据。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5 条。

在甲方支付定金,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方单方擅自减少供气,当甲方 不同意时,

乂在不通知的情况下停止供气,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害,这是乙方违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3)判决乙方双倍返还己收受的定金共10万元,继续履行向甲方供应 天然

气的义务。并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4万元。

4甲商场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台,每台2800元,共计14万元。 双方

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万元货款。后 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 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4月起至次年4月止,月租金2万元,共计24万元。由 乙冰箱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 商场的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其4月至7月的租金。

试分析:

(1) 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 法? (2) 为什么?

答题要点:

(1) 乙冰箱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是合同权利 义

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 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2) 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 种

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 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商场与乙冰箱 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乂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 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 通知甲商场对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

5某粮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引进一套生产食用色拉油的设备,在还未开 工时,2000年11月20日某工厂(以下简称乙方)因年终将给职工分发一些福 利用品,找到

甲方购买色拉油。因该公司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正式生产,所以它与 乙方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在一个月后生效;而乙方也向甲方提出在12月30日前 必须交货。到了 12月30 EI,乙方未收到甲方的色拉油,便去电话询问,要求甲 方最迟在2001年1月1日必须交货,否则即解除合同。甲方答复到时保证送货。 但1月3日,甲方才将乙方需要的色拉油送到乙方。乙方拒收,甲方认为乙方违 约,向起诉,要求乙方收货并支付货款。

试分析:

(1) 甲方的请求有无法律依据? (2) 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点:

(1) 甲方的请求无法律依据。

(2) 此案涉及到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生

效。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6条。合同约定的甲方交货期限是1998年12月30 日,甲方未按时交货,构成迟延履行。并且在乙方确定的宽限期到來时仍未交货,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

6 1999年10月15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 年1

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 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 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 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 拒绝。

试分析:

(1) 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 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 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 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 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 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

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7曹某与陈某两人是好朋友,一日,曹某到陈某家作客,曹某见陈某家里有 一幅画很

是喜欢,陈某见状对曹某说让我先挂儿天就送给你,曹某表示不信,陈 某当即立据为凭,后因曹某与陈某两人因事发生争执导致关系恶化,陈某一直也 就没有将画给曹某,曹某很生气,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画不成,遂曹某 起诉至,要求陈

某承担违约责任。

试分析:

(1) 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 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答题要点:

(1) 陈某与曹某所订立的合同是赠与合同。

(2) 会支持曹某的主张。因为首先,我国《合同法》上所规定的赠与 合同

属于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关系即可以成立,符合合同生效条 件,即从成立之时起生效。其次,尽管《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本案中,直至曹某起诉,陈某也 没有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仍有法律拘束力。所以陈某应对曹某承担违约责 任。

8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某商业银 行向

某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 造。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 借款合同没有釆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2) 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某股份有限公 司

的主管部门,即市冶金工业局。该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

(3) 某商业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这种行 为

是否合法?为什么?

(4) 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 为

什么?

答题要点:

(1) 借款合同没有釆用书面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97条第 1款

规定,借款合同釆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 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因此应当釆用书面形式。

(2)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不能做保证人。 冶

金工业局为国家机关,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3) 不合法。《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扣除。 利息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 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期限,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205 条的

规定处理。即当事人之间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 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本合同的借款期间为三年,应 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9某年4月,甲租赁公司与乙机械厂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租赁 公司

按照的要求,从国外购买设备3台,租给乙机械厂使用,租期2年。同年6 月设备抵达大连港,但由于购买人是甲租赁公司,所以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是甲 租赁公司。设备到后,甲租赁公司通知乙机械厂前去提货。当乙机械厂到港口提 货时被拒绝,理由是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乙机械厂急忙电告甲租赁公司派人解 决,但甲租赁公司以承租人为租赁物的接受人为由未及时派人前往港口提货,后 來乙机械厂通过别的办法提取了设备,但由于耽误了提货期限被港口罚款2万 元。乙机械厂认为是甲租赁公司延误了提货期限,向甲租赁公司索赔罚款2万元 无果,遂向提起诉讼。

试分析:

这笔罚款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答题要点:

根据《合同法》第245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 和使用。〃本案中造成乙机械厂被罚款的主要责任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 司承担责任。尽管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机械厂是使用设备的人,应该前 去提货,但由于运单上写明收货人是甲租赁公司,故乙机械厂无法提出设备,而 甲租赁公司在知道情况后未及时派人前去处理导致延期提货,甲租赁公司未保证 承租人乙机械厂及时提取租赁物,乙机械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享有对租赁物的 占有和使用权,所以过错在甲租赁公司,应由甲租赁公司承担责任,即向乙机械 厂赔偿2万元。

10某汽车制造厂于1998年3月10日经由铁路某站托运10辆汽车,收货人 为某

汽车销售商。货物到站后,车站前后三次通知某汽车销售商领取货物,某汽 车销售商既不拒绝也不领取。随后,车站乂通知托运人某汽车制造厂来车站处理, 托运人也未前來处理。直到1998年底,某汽车制造厂才来车站要求提取货物。 车站根据规定核收保管费近万元,某汽车制造厂拒绝支付,发生纠纷,诉至。

试分析:

(1)本案中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无法律依据? (2)本案中应由谁负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答题要点:

(1) 某车站核收保管费有法律依据。因为《合同法》第309条规定:\"货物

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承运人某车站己按规定通 知收货人和托运人,要求及时处理货物,收货人和托运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提 取货物,承运人有理由核收保管费。

(2) 本案中承运人已经通知了收货人和托运人前來提取货物,根据上述法 律

规定,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应负有支付保管费责任,托运人可以先期支付逾期 提货的保管费,再向收货人某汽车销售商追偿逾期提货的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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