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静电复印机产品外观质量检验要求和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静电复印机的外观质量检查。
2检验方式
目视检查。
3检验条件
将受检产品表面的胶带全部拆除。
4技术要求及检查程序 4.1涂层质量 4.1.1技术要求
油漆层或其它涂覆层完整、均匀、光亮一致,无擦伤划伤斑点,无气泡脱皮现象。 4.1.2检查程序
按下列顺序检查涂覆层、油漆层是否有缺陷,有缺陷时应记下缺陷长度或大小及缺陷位置。
a.操作面板;
b.稿台盖表面→打开稿台盖板→透过稿台玻璃检查光学扫描箱表面;
c.顶盖表面;
d.左右两侧盖板表面→供纸口外观;
e.前门表面→打开前门→检查前侧板可见部分表面及前侧板外侧可见零部件表面; f.后盖板表面→取下后盖板→检查后侧板可见部分表面及后侧可见零部件表面。 4.1.3结果判定
当涂层被划穿,露出金属底基时即算划伤。
当划伤痕迹>1cm时,在前门、操作面板、稿台盖板、顶盖上总计有1处及1处以上即为缺陷;在侧板、后盖及内部总计有3处及3处以上为缺陷。 无论何处发生涂层气泡、脱皮面积>1cm2时,均为缺陷。 当涂层中存在上述一项缺陷时,涂层质量判为不合格。
4.2镀层(包括电化处理层)质量 4.2.1技术要求
机器外部四周及主要零部件的镀层应均匀、光亮一致,发兰件色泽均匀,镀层无剥落、麻点,表面无锈斑。 4.2.2检查程序
按4.1.2款的检查顺序检查镀层质量。 4.2.3结果判定
当镀层被划伤、剥落等露出底基时,即算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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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划伤痕迹>1cm,在前门、操作面板、稿台盖板、顶盖上总计有1处及1处以上,即为缺陷;在侧板,后盖板及内部总计有3处及3处以上为缺陷。
当任何一处剥落面积、麻点、锈斑面积>1cm时,均为缺陷。 当镀层中存在上述一项缺陷时,镀层质量判为不合格。 4.3外装部件质量 4.3.1技术要求
外装部件包括操作面板、稿台盖板、顶盖、前门、左右两盖板、后盖等。各部件应完整、不变形,
与机器正确吻合,无脱落现象。 4.3.2检查程序
按4.1.2款的检查顺序检查外装部件的质量。 4.3.3结果判定
任一外装部件有缺陷、裂缝即为缺陷;
任一外装部件严重变形而不能与机器吻合时即为缺陷; 任一外装部件脱落而不能恢复时即为缺陷;
当外装部件中存在上述一项缺陷时,外装部件质量即为不合格。 4.4紧固件质量
4.4.1紧固件应无脱落、缺损;焊件不脱焊、不变形。 4.4.2检查程序
a.按4.1.2款的检查顺序检查外表四周紧固件有无脱落、缺损;
b.打开前门,检查前侧板外侧及可见零部件是否有脱落、缺损或多余的紧固件; c.打开后盖板,检查后侧板外侧及可见零部件是否有脱落、缺损或多余的紧固件; d.检查外装焊件及打开前门、后盖后可见焊件是否严重变形或脱焊。 4.4.3结果判定
若机内有任何一件多余的掉在机内的紧固件,包括螺钉、螺帽、垫圈等,即为缺陷; 若螺钉、螺帽脱落或缺损2个及以上,即为缺陷;
若焊件有任何一处脱焊或严重变形而导致不能安装或传动,即为缺陷; 当紧固件中存在上述一项缺陷时,紧固件质量即为不合格;
如果因紧固件松动而导致运行考核试验中产生各类故障时,此类故障缺陷应按“静电复印机运行试验规范”中的规定处理。 4.5塑料件质量 4.5.1技术要求
塑料件外表不应有严重划伤、缺损、裂缝或变形。 4.5.2检查程序
a.按4.1.2款检查顺序,检查各塑料件表面有无严重划伤、缺损、裂缝或变形; b.打开前门,检查各塑料件把手、旋钮及前侧板上可见塑料件表面有无缺损、裂缝或变形; c.打开后盖,检查后侧板外侧可见塑料件有无缺损、裂缝或变形; d.检查塑料纸盒、接纸盘等附件是否缺损,裂缝或变形。 4.5.3结果判定
若严重划伤长度>1cm时,在前门、面板、顶盖、稿台盖板等表面有1处及以上时,任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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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有裂缝、严重缺损或变形时为缺陷,或在两侧盖板、后盖板等表面有3处及以上时为缺陷;
当塑料件中存在一项缺陷时,塑料件质量为不合格; 当传动用塑料件,如齿轮、链轮、凸轮、张紧轮等出现断裂、严重缺损而导致机器不能正常运行
时,此类故障缺陷应按“静电复印机运行试验规范”中的规定处理;
当机内塑料件因各种缺陷而影响安全性能(如电气绝缘等)时,应按“安全性能有关项目的检验
规范”进行处理。 4.6商标及型号 4.6.1技术要求
商标:须按我国“商标法”规定,并经过工商局注册;商标图形符号应清晰牢固。 型号:须经归口部门进行型号命名及注册,型号图形符号应清晰牢固。 4.6.2.检查程序
a.核实确认商标型号是否已注册;
b.观察商标型号的图形符号是否清晰,并用软织物蘸水和酒精各反复擦拭5次,检验牢固度。
4.6.3结果判定
除设计定型产品外,已批量生产的产品如果商标或型号未经有关部门注册,应暂停检验,待查;
商标型号的图形符号若不牢固或模糊不清时为不合格。 4.7铭牌质量 4.7.1技术要求
铭牌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型号;
b.产品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 c.产品使用的电源电压、频率; d.产品的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 e.制造厂的名称或代号; f.铭牌应清晰、牢固。 4.7.2检查程序
a.检查铭牌标记的内容,有些产品上铭牌内容可能不在同一块铭牌上,而分几处,可逐处检查;
b.依次用棉布蘸水和90#汽油各反复擦试字迹5次,检查其牢固度。 4.7.3结果判定
铭牌内容按4.7.1款要求,若任缺一项时为缺陷; 铭牌上的字迹不牢固为缺陷; 铭牌安装不牢固或脱落为缺陷;
铭牌中,若存在一项缺陷,铭牌质量为不合格。
5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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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商标型号或无铭牌时,外观质量不合格。其余项目中若有任何2个及以上检查项目不合格时,
外观质量不合格,按“C类不合格”处理。
若经包装运输贮存试验后检查,发现机内零部件破损时,应按“包装运输及运输贮存试验”要求进行处理并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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