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酒业供销合同
甲方:鹤壁淇河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1、现有乙方做淇河酒业汤阴地区团购单位。甲方负责生产,配送等环节。
2、乙方只能在汤阴区域内消费,做为企事业单位内部流通酒水使用。
3、结款方式:乙方可以货到付款,也可以提前打款定制。
4、如果出现酒水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例如酒水有异物,酒水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等。
5、团购酒水不能在市场流通中出现使用,如发现甲方立即停止对乙方供货。
合同的终止
1、合同约定期满没有续签,合同自行终止。 2、严重违约(如串货等),甲方宣布合同的终止并取消返利。
3、出现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
4、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浚县人民法院裁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淇河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
201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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