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本单位为全面落实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形成我站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目标,根据特制定以下办法,并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办法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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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监部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我单位应全力配合好各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隐患定期排查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行业属危险性较大行业和领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公示情况、整治责任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五)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每月报至山亭区安监局备案。生产经营单位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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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重大事故隐患后,立即组织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生产经营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
(六)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办法
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在本单位内醒目场所公示,每月不少于一次。二级、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七)隐患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办法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展情况由生产经营单位在单位内部通报,每月与隐患申报情况一起报区安监局备案。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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