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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来源:欧得旅游网
Q/CSG

ICS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110038-2012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Testing regulation on protection equipment of CSG

2012-8- 1 发布 2011-8- 1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 次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总则 .............................................................

4 检验种类及周期 ...................................................

5 检验仪器仪表、试验电源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

6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

7 试验回路接线的一般原则 ...........................................

8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

9 直流电源接线检查 .................................................

10 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 .........................................

11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验 ...................................

12 装置检验 .......................................................

13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有关二次回路的检验 ...........................

14 操作箱及其二次回路检验 .........................................

15 通道的检验 .....................................................

16 整组试验 .......................................................

17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的检验 ...............

18 装置投运 .......................................................

19 投入运行后的工作 ...............................................

附录1 常用继电器的检验项目 ..........................................

附录2 继电保护装置及通道设备的检验项目 ..............................

附录3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检验项目 ....................

前 言

为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及其回路的检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丁晓兵、李一泉、刘锦兰、韩冰、鲁德峰、宁进荣、

赵曼勇、周红阳、王斌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以下简称装置)检验的周期、内

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南方电网各供电单位、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及用户负责继电保护装置管理和运行维护的单位,有关规划设计、研究制造、安装调试单位及部门均应遵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261-2008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5145-2001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527-2002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DL/T 478-2010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 总则

3.1 本标准是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所有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运行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定值及特性等是否正确。

3.2 检验用仪器、仪表的准确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要求。

3.3 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检验,应充分利用其“自检”功能,着重检验“自检”功能无法检测的项目。

3.4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系统中电力设备及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按照本标准进行检验。其他电压等级继电保护装置可参照执行。

3.5 本标准作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其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4 检验种类及周期

4.1 检验种类

检验分为四种:

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期检验); 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充检验); 4) 运行中装置的状态检验(简称状态检验)。

4.1.1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 1) 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2) 当在现有的一次设备上投入新安装的装置时。

4.1.2 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分为下列两种: 1) 全部检验; 2) 部分检验。

4.1.3 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

补充检验分为下列五种:

1) 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如更换交流插件、更换CPU插件、更换出口插件、软件版本升级等)或增设新的或改动二次回路后的检验;

2) 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3) 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4) 事故后检验;

5) 已投运行的装置停电一年及以上,再次投入运行时的检验。

4.1.4 运行中装置的状态检验

状态检验是根据设备状态的分析诊断结果,制定合理策略及计划,使检验及检验成本合理化的一种设备维护策略。状态检验适用范围包括:

1)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 2) 故障录波装置。

4.2 定期检验内容和周期

4.2.1 定期检验应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周期、项目及各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内容进行。

4.2.2 定期检验周期计划的制定应综合考虑所辖设备的电压等级及工况,按本规定要求的期限、项目进行。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保护装置的全检及部检周期表见表1和表2。

表1 全检期限表

编号 继保装置及其相关回路、设备 全检期定义范围说明 限 1 微机型保护装置 6年 包括装置引入端子外的相关连接回2 非微机型保护装置 3年 保护装置交、直流及操作回3 路 6年 路以及涉及的辅助继电器、操作机构的辅助触点、直流控制回路的自动开(纵联保护通道设备回路

例外) 关等 指站端保护装置连接用光纤通道及4 保护用光纤连接通道 6年 其设备 保护用载波通道的设备 涉及如下相应的加工设备: 5 (包含与通信复用、安自合用且由其他部门负责维护网络⑷分频器 ⑸高频阻波器 的设备) 6年 ⑴高频电缆 ⑵结合滤波器 ⑶差接表2 部检期限表

编号 继保装置及其相关回路、设备 部检期定义范围说明 限 1 微机型保护装置 3年 涵盖装置引入端子外的相关连接回路以及涉及的辅助继电器、操作机构2 非微机型保护装置 1年 保护装置交、直流及操作回路 3 (纵联保护通道设备回路例外) 3年 的辅助触点、直流控制回路的自动开关等 4 保护用光纤连接通道 3年 指光头擦拭、收信裕度测试等 5 保护用载波通道的加工设3年 指传输衰耗、收信裕度测试等

备 (包含与通信复用、安自合用且由其他部门负责维护的设备) 4.2.3 制定部检周期计划时,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可视装置的电压等级、运行工况、运行环境与条件,适当增减其检验期限或检验项目。

4.2.3.1 新安装继电保护装置投运后一年内的第一次全检原则:

1) 若其二次回路为同期建设或同期改造,原则上在装置投运后一年内应进行第一次全检;

2) 若仅更换装置而保留二次回路的技术改造工程,如原屏内装置整体更换,投产前应进行一次全检,此后可按正常检验周期安排检验,可不进行投运后第一年的全检。

4.2.3.2 装置每次全检后,如发现装置运行工况较差或已暴露出了需予以监督的缺陷,其部检周期可考虑适当缩短,并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

4.2.3.3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装置除以下情况外,可考虑取消部检,6年一次全检,全检周期内有停电机会时,应对仅安排全检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端子紧固工作:

1) 非微机保护装置。非微机型装置参照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非微机保护装置的定检期限。

2) 经综合评估,保护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事件)扩大,并可能构成电力

一级事件的11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导致负荷或用户损失数达到电力安全一般事故规定数值的60%及以上的11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4.2.3.4 母线差动、断路器失灵保护装置中切发电机组、切线路或变压器的试验,允许用导通方法分别检查到保护装置出口压板,并对照图纸检查压板至运行断路器及保护装置的接线,确保接线的正确性。

4.3 补充检验的内容

4.3.1 因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所进行的检验,由运行维护单位根据一次设备检修(更换)的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4.3.2 运行中的装置经过较大的更改或装置的二次回路变动后,由运行维护单位进行检验,并按其工作性质,确定其检验项目。

4.3.3 凡装置发生异常或装置不正确动作且原因不明时,由运行维护单位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进行事故后检验。检验工作结束后,及时出具报告,按设备调度管辖范围上报相应调度部门。

4.4 检验管理

4.4.1 为实行综合停电以及便于方式安排,减小系统风险。各级管理及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当地电网具体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检验计划。制定装置检验计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线路两侧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应协调一致,避免因两侧定检不同步导致的重复停电。

2) 同一设备(如线路、变压器等)的不同保护,因单装置技改等原因导

致定检不同步时,应通过一次扩大性的全部检验进行同步。

4.4.2 超过表1、表2规定的时限三个月以上未进行定期检验的为超期未检设备。超期未检设备应按调度管辖范围报相应调度部门备案。

4.4.3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中发现的装置缺陷、定期检验和补充检验中发现的装置缺陷和回路缺陷等均应按相应的缺陷管理制度记录和及时报送。

4.4.4 新安装装置验收检验时,应对其具备的所有功能(依据厂家提供资料)及其开入、开出量进行校验;对于实际使用情况与保护装置说明书不同的及不能使用的保护功能,应在验收检验报告中详细注明,写进现场运行规程中,并按调度管辖范围报相应调度部门备案。

5 检验仪器仪表、试验电源的基本要求与配置

5.1 检验仪器仪表配置与要求

5.1.1 装置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一般使用仪表的准确度应根据被测量的误差等级按表3进行选择。

表3 仪表准确度等级

误差 <0.5% ≥0.5%~1.5% >1.5%~5% ≥5% 仪表准确度 0.1级 0.2级 0.5级 1.0级 数字仪表准确6位半 度 5位半 4位半 4位半

2) 测量相位用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3) 测量温度用仪表的误差不应超过±1℃。 4) 测量时间用仪表

当测量时间大于1s时,相对误差不大于5/1000;测量时间不大于

1s时,测量时间仪表的分辨率应为0.1ms。

5)其他测试仪表的精度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并符合有关计量管理的

要求。

5.1.2 继电保护班组应至少配置以下仪器、仪表:

指针式电压、电流表,数字式电压、电流表,钳形电流表,相位表,毫秒计,电桥等;500V、1000V及2500V兆欧表;可记忆示波器;载波通道测试所需的高频振荡器和选频表,无感电阻,可变衰耗器等;微机成套试验仪。

建议配置便携式录波器(波形记录仪)、模拟断路器。

如需调试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宜配置:GPS对时天线和选用可对时触发的微机成套试验仪。

需要调试光纤纵联通道时宜配置:光源、光功率计、误码仪、可变光衰耗器等仪器。

5.2 试验电源基本要求

5.2.1 交流试验电源和相应调整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以保证在最大试验负载下,通过装置的电压及电流均为正弦波(不得有畸变现象)。如有条件测试试验

电源的谐波分量时,试验电流及电压的谐波分量不宜超过基波的5%。

5.2.2 试验用的直流电源的额定电压应与装置装设场所所用的直流额定电压相同。试验支路应设专用的安全开关。所接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必须保证选择性。

5.2.3 现场宜装设专用的交直流试验电源屏,各试验支路应设专用的安全开关,所接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必须保证选择性。直流试验电源屏应备有供试验用的电压为额定值及80%额定值的专用支路。禁止从运行设备上接取试验电源。

6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6.1 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前,应认真了解被检验装置的一次设备情况及其相邻的一、二次设备情况。对于线路保护,还应了解对侧断路器状态、两侧纵联保护及通道的投退状态,据此制定在检验工作进行的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例如确定哪些回路必须断开;哪些屏或屏的哪些部分应予以隔离防护并作出明显标志等。

6.2 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必须确切了解所在现场的直流电源容量、供电系统接线、各支路直流空开(熔断器)的安装位置、容量及绝缘监视回路的接线方式和信号系统等等,以判定被检验装置的直流电源的质量及其供电方式是否合适。

6.3 对新投入运行设备的装置试验,应先进行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6.3.1 了解设备的一次接线及投入运行后可能出现的运行方式和设备投入运行的方案,该方案应包括投入初期的临时继电保护方式;

6.3.2 检查装置的原理接线图(设计图)及与之相符合的二次回路安装图,电

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断路器操作机构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图纸,以及成套保护的技术说明及开关操作机构说明,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出厂试验书等。以上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

6.3.3 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核对所有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确,各保护所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有无保护死区、变比是否正确、绕组分配和负载分配是否合理、同一绕组串接负载先后顺序是否恰当等;

6.3.4 对扩建装置的调试,除应了解设备的一次接线外,尚应了解与已运行的设备有关联部分的详细情况(例如新投线路的母差跳闸回路及失灵起动回路如何接入运行中的母线差动保护的回路中等),按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误碰运行设备事故的发生;

6.3.5 除上述内容外,继电保护部门的验收人员验收前还必须编制相应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根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6.4 对已投运保护装置的检验,进行检验前应具备与实际状况一致的图纸、上次检验的记录、最新定值通知单、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连接导线等,并根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

6.5 检验工作人员应熟悉装置定值,掌握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

6.6 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事先取得厂站运行值班员的同意,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南方电网有关规程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完成相应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 试验回路接线的一般原则

7.1 试验工作应注意选用合适的仪表,测量保护装置内部回路所用的仪表应保证不致破坏该回路参数值,如并接于电压回路上的,应用高内阻仪表;若测量电压小于1V,应用电子毫伏表或数字型仪表;串接于电流回路中的,应用低内阻仪表。

7.2 试验回路的接线原则:应使通入装置的电气量与其实际工作情况相符合。例如对反映过电流的元件,应用突然通入电流的方法进行检验;对正常接入电压的阻抗元件,则应用将电压由正常运行值突然下降、而电流由零值突然上升的方法,或自负荷电流变为短路电流的方法进行检验;对于变压器保护检验平衡系数和星三角变换是否正确的试验应采用在不同电压等级侧同时通入电流且应必须包含三角侧的方法进行检验。

模拟故障的试验回路,应具备对装置进行整组试验的条件。装置的整组试验

是指自装置的电压、电流二次回路的引入端子处,向同一被保护设备的所有装置通入模拟的电压、电流量,以检验各装置在故障及重合闸过程中的动作情况。

7.3 对于复杂装置的检验,其模拟试验回路尚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7.3.1 模拟试验的交流试验电源应配备至少四相交流电压源(其中一相电压源用于模拟零序电压和检验同期装置)和三相交流电流源,每相电压、电流应分别构成回路,且幅值、相位和频率应能连续可调,试验电源在电压源输出端短路或电流源输出端开路时,均不应对试验电源自身和被试装置造成危害。回路中加入的试验电流、试验电压相位能在0°~360°范围内变化,单相的电流值应能在20A内均匀调节,单相电压值能在0~75V范围内调节。

7.3.2 要有模拟故障发生与切除的逻辑控制回路,一般应能模拟以下各种情况:

7.3.2.1 模拟试验回路要有模拟故障发生与切除的逻辑,应能模拟单相接地、两相短路、两相短路接地、三相短路、三相短路接地、转换性故障、非全相运行叠加故障、功率倒向(固定电压与相位,电流突然反向180°)、带负荷运行工况叠加故障的各种情况及各类型故障情况下重合闸的动作行为(瞬时性故障与永久性故障),同时应尽可能地为纵联保护两侧联调提供能模拟区内及区外短路发生及切除所需的控制逻辑。

7.3.2.2 模拟试验回路应具备模拟故障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时间,包含故障前时间、故障存在时间、转换性故障的转换时间、功率倒向时间、重合闸动作的无电流中断时间、模拟断路器分闸与合闸时间。

7.4 在检验综合重合闸或单相重合闸装置时,为减少断路器的跳合闸次数,应准备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的专用的三相断路器分相操作模拟回路。

7.4.1 与实际电流值基本相同的模拟分相跳、合闸回路。

7.4.2 与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的辅助触点转换性能、时间相似的逻辑回路。

7.4.3 与控制屏断路器位置监视灯功能相似的灯光指示回路。

7.5 装置动作时间测试回路的接线方式应满足以下要求。

7.5.1 对装置回路内个别继电器动作时间的测试,应做到尽可能不拆动或少拆动回路上的接线。

7.5.2 对同一装置内动作时间有相互配合要求的继电器,除单独测定各继电器自身的动作时间外,还应按回路相互动作关系直接测量有配合要求的继电器动作时限的实际差值,以掌握其裕度。

7.5.3 装置所测定的动作时间应是以向被试装置通入模拟的故障电压、电流量开始到装置向断路器发出跳闸脉冲为止的全部时限。

7.6 对高频收发信机检验,应注意选用频率范围合适的、可选频的电子仪表,仪表测量端子的接地或低电位端子的连接方式应遵守仪表使用的规定,防止造成错误的测量结果。

7.7 在向装置通入交流工频试验电源前,必须首先将装置交流回路中的接地点断开,除试验电源本身允许有一个接地点之外,在整个试验回路中不允许有第二个接地点,当测试仪表的测试端子必须有接地点时,这些接地点应接于同一接地点上。

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在现场进行检验时,不允许直接接到直流电源回

路中(可串接0.5~1微法电容),以防止发生直流电源接地的现象。

7.8 装置屏应可靠与变电站(电厂)的二次接地网相连接。

7.9 规定有接地端的测试仪表,不允许直接接到元器件回路中。

7.10 要有防止静电感应电源引入元器件的措施,例如工作人员接触元器件时,要戴防静电手腕;测试仪表连接线不致引入感应电源等。

8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8.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的范围包括:

8.1.1 装置屏上的主、辅设备及其光电指示信号灯(牌)、连接片、交直流及其他设备连接回路中的内外配线、电缆、端子、接地线的安装连接及外观、标识情况。

8.1.2 涉及装置用交直流回路中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开关、刀闸端子箱中相应设备和电缆端子安装连接及外观、标识情况。

8.1.3 通信连接回路中有关设备及其连接线、接地线的安装工艺质量及外观、标识情况。

8.2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的项目包括:

1) 屏体及屏内设备检查; 2) 交流回路端子箱检查; 3) 二次回路接线检查; 4) 抗干扰接地检查。

8.2.1 屏体及屏内设备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 屏、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切换压板等应标明编号、名称、

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且不易脱色,并与有关标识规定相符合。

2) 线路保护通道及接口设备标识清晰、正确,并与有关标识规定相符合。 3) 装置的型号、数量和安装位置等情况,应与设计图纸相符。 4) 装置的表面不应有影响质量和外观的擦伤、碰伤、沟痕、锈蚀、变形等缺陷。

5) 装置的铭牌标志及编号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6) 装置面板键盘完整,操作灵活,液晶屏幕显示清楚,指示灯显示正常。 7) 所有紧固件均应具有防腐蚀镀层和涂层,对于既作连接又作导电的零件应采用铜质或性能更优的材料。

8) 可运动部件应按设计要求活动自如、可靠,不得有影响运动性能的松动。在规定运动范围内不应与其他零件碰撞或摩擦。

8.2.2 交流回路端子箱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 端子箱内应无严重灰尘、无放电、无锈蚀痕迹。 2) 端子箱箱门密封良好,箱内应无严重潮湿、进水现象。 3) 检查端子箱的驱潮回路、照明完备。 4) 端子箱的接地正确完好。

5) 端子箱内各元器件外观良好,空气开关、熔断器等参数规格符合要求。

6) 端子箱内各种标识应正确齐全。

8.2.3 二次回路接线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 保护外部接线应与设计图纸相符;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接线以及沿电缆敷设路线上的电缆标号正确、完整,与图纸资料一致;二次回路的接线应该整齐美观、牢固可靠。利用导通法依次经过所有中间接线端子,检查由互感器引出端子箱到操作屏柜、保护屏柜或至分线箱的电缆回路及电缆芯的标号,并检查电缆簿的填写是否正确。

2) 保护与监控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相连的通信线缆在电缆夹层应留有一定的裕度,排列整齐,编号清晰,没有交叉, 通信线缆标签的悬挂应尽可能靠近电缆首末两端且美观一致。

3) 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隔开, 其应至少间隔一个空端子。 4) 正负电源在端子排上的布置应适当隔开,其应至少间隔一个空端子。 5) 为防止开关、刀闸辅助触点拉弧,交流电压窜入直流回路,开关、刀闸的同一层辅助触点只能都接入直流回路或都接入交流回路。

6) 对外每个端子的每个端口只允许接一根线,不允许两根线压接在一起。 7) 交、直流的二次线不得共用电缆;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各相电流线、各相电压线及其中性线应分别置于同一电缆内。二次回路电缆不得多次过渡、转接。电流回路电缆芯截面≥2.5mm2。

8) 电缆在电缆夹层应留有一定的裕度,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 电缆标签悬挂应美观一致。电缆标签应包括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起止位置。

9) 所有电缆固定后应在同一水平位置剥齐,每根电缆的芯线应分别绑扎,接线按从里到外,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电缆芯线接线应有一定的裕度。

10) 引入屏、柜的电缆应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到机械应力。 11) 所有二次电缆及端子排二次接线的连接应可靠,芯线标识齐全、正确、清晰,芯线标识应用线号机打印,不能手写。芯线标识应包括回路编号及电缆编号。

12) 所有电缆及芯线应无机械损伤,绝缘层及铠甲应完好无破损。 13) 所有室外电缆的电缆头,如瓦斯继电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断路器机构箱等处的电缆头应置于接线盒或机构箱内,不能外露,以利于防雨、防油和防冻。所有室外电缆应预留有一定的裕度。

14) 所有开关场二次电缆都应采用铠装屏蔽电缆,对于单屏蔽层的二次电缆,屏蔽层应两端接地,对于双屏蔽层的二次电缆,外屏蔽层两端接地,内屏蔽层宜在户内端一点接地。以上电缆屏蔽层的接地都应连接在二次接地网上,接地截面积不小于4 mm2。严禁采用电缆芯两端接地的方法作为抗干扰措施。

15) 电缆采用多股软线时,必须经压接线头接入端子。 16) 电缆的保护套管合适,电缆应挂标识牌,电缆孔封堵严密。

8.2.4 抗干扰接地检查内容及要求如下:

1)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间应用截面不小于100mm2专用接地铜排直接连通,形成保护室内二次接地网;保护室内二次接地网应与变电站主地网可靠连接。保护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接地铜排,屏上设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

小于4mm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接地铜排上, 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的铜缆与保护室内的二次接地网相连。

2) 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3) 保护装置的箱体,必须可靠接地。 4) 线路保护应结合其通道配置进行如下检查:

a) 高频同轴电缆的屏蔽层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主电缆沟内紧靠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的铜导线,该铜导线在控制室电缆夹层处与地网相连;在开关场一侧,由该铜导线焊接多根截面不小于50mm2的分支铜导线,分别延伸至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的高频电缆引出端口,距耦合电容器接地点约3~5m处与地网连通。

b) 结合滤波器的一、二次线圈间接地连线应断开。结合滤波器的外壳和高频同轴电缆外罩铁管应与耦合电容器的底座焊接在一起。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在结合滤波器二次端子上,用大于10mm2的绝缘导线连通引下,焊接在上述分支铜导线上,实现接地,亦可采用其他连通方式。在控制室内,高频同轴电缆屏蔽层用1.5~2.5mm2的多股铜线直接接于保护屏接地铜排。

c) 收发信机应有可靠、完善的接地措施,并与保护屏接地铜排相连。 d) 通信机房内继电保护接口装置的外壳应有明显的接地端子,并采用4mm2的多股铜线将该端子直接与屏柜内的接地铜排相连。采用-48V电源的继电保护接口装置电源的抗干扰接地应可靠连接至通信机房的接地铜网。

22

8.3 验收检验时,应对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的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定期检验时,可有重点的选择8.2的有关条款进行检查。

9 直流电源接线检查

9.1 检查直流接线无寄生回路,检验时应根据回路设计的具体情况,用分别断开回路的一些可能在运行中断开(如空气开关、熔断器、指示灯等)的设备及使回路中某些触点闭合的方法来检验。

每一套的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9.2 检查保护及控制电源接线正确。断路器控制电源与保护装置电源应分开且,第一路控制电源与第二路控制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对于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一套保护的直流电源应相互,两套保护直流供电电源必须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两套保护与断路器的两组跳闸线圈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的直流电源和其对应的断路器跳闸回路的控制电源必须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

若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或保护操作箱内有两组压力闭锁回路,两组压力闭锁回路直流电源应分别与对应跳闸回路共用同一路控制电源。

9.3 检查保护通道接口设备的电源接线正确,应注意:

1)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或以上)保护,在具备两套及以上通信电源的条件下,应避免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通信设备或直流电源等任何单一故障导致同一线路的所有保护通道同时中断。

2) 同一通信接口屏上不同数字接口装置应分别经不同的自动开关供电,避免一个数字接口装置直流电源回路故障造成多个数字接口装置同时断电。

3) 采用双光纤通道的保护,两个通道的数字接口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在具备条件时,保护的两个通道应分别使用不同的光通信传输网络;同时采用一路光纤和一路载波的双通道保护,其光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置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

4) 因条件,一套保护的两个光纤通道使用同一光通信传输网络时,两个通道的数字接口装置直流电源也应相互。

5) 一条线路中有两套及以上单通道保护时,应合理配置单通道保护数字接口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单通道保护中既有单光纤通道保护又有单载波通道保护时,应至少有一套单光纤通道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互;单通道保护全部使用光纤通道时,应至少有两套单通道保护的数字接口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相互。

6) 远跳通道全部采用光纤通道时,两个远跳通道的数字接口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远跳通道采用一路光纤通道和一路载波通道时,其光纤通道的数字接口装置与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

7) 当线路保护仅有载波通道时,应由不同的载波机传送信息,且不同载波机使用的直流电源应相互。

8) 在变电站具备两套通信电源的条件下,保护接口装置、通信设备或直流电源等任何单一故障均不应导致同一条线路所有保护的通道同时中断。

9.4 直流电源接线检查在验收时完成,定期检验时有重点的选择抽查。

10 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

在对二次回路进行绝缘检查前,必须确认被保护设备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全部停电,交流电压回路已在电压切换把手或分线箱处与其他单元设备的回路断开,并与其他回路隔离完好后,才允许进行。 在进行绝缘测试时,应注意:

1) 试验线连接要紧固;

2) 每进行一项绝缘试验后,须将试验回路对地放电;

3) 对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装置,如果不可能出现被保护的所有设备都同时停电的机会时,其绝缘电阻的检验只能分段进行,即哪一个被保护单元停电,就测定这个单元所属回路的绝缘电阻。

10.1 新安装装置绝缘检查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拔出插件,在保护屏柜端子排内侧分别短接交流电压回路端子、交流电流回路端子、直流电源回路端子、跳闸和合闸回路端子、开关量输入回路端子、厂站自动化系统接口回路端子及信号回路端子,断开与其他保护的弱电联系回路,将打印机与装置连接断开,用500V兆欧表测量装置各回路绝缘电阻值,要求阻值均大于20MΩ。进行装置绝缘试验时,装置内所有互感器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在测量某一组回路对地绝缘电阻时,应将其他各组回路都接地;测试后,应将各回路对地放电。

10.2 新安装装置屏柜接线前电缆绝缘检查

分别将电流、电压、直流、信号回路的所有外部接线各自连接在一起,用1000V

兆欧表测量下列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0MΩ。

1)各回路对地; 2)各回路相互间。

10.3 屏柜接线后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

对直流控制回路,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的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MΩ。

对直流控制回路,用1000V兆欧表测量回路对所有正电源之间的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MΩ。

对电流、电压回路,将电流、电压回路的接地点拆开,分别用1000V兆欧表测量各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对使用触点输出的信号回路,用1000V兆欧表测量电缆每芯对地及对其他各芯间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10.4 验收检验时,进行新安装装置绝缘检查、新安装装置屏柜接线前电缆绝缘检查以及屏柜接线后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的全部项目;全部检验时,进行屏柜接线后装置及二次回路绝缘检查;部分检验时,可只进行电流、电压回路对地绝缘检查。定期检验时,对于无法停电的电流或电压公共回路,可不进行绝缘检查。

10.5 对采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接地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需检查其接线的正确性及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频放电电压。可用兆欧表检验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一般当用1000V兆欧表时,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不应击穿;

而用2500V兆欧表时,则应可靠击穿。

11 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验

11.1 新安装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检查

检查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铭牌参数是否完整,出厂合格证及试验资料是否齐

全,如缺乏上述数据时,应由有关的基建或生产单位的试验部门提供下列试验资料:

1) 所有绕组的极性; 2) 所有绕组及其抽头的变比;

3) 电压互感器在各使用容量下的准确度;

4)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准确度(级别)及内部安装位置; 5) 二次绕组的直流电阻(各抽头); 6) 电流互感器各绕组的伏安特性。

11.2 电流、电压互感器安装竣工后,继电保护检验人员应进行下列检查:

11.2.1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变比、容量、准确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2.2 测试互感器各绕组间的极性关系,核对铭牌上的极性标志是否正确。检查互感器各次绕组的连接方式及其极性关系是否与设计符合,相别标识是否正确。

11.2.3 有条件时,自电流互感器的一次分相通入电流,检查工作抽头的变比及回路是否正确(发、变组保护所使用的外附互感器、变压器套管互感器的极性与

变比检验可在发电机做短路试验时进行)。

11.2.4 自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端子箱处向负载端通入交流电流,测定回路的压降,计算电流回路每相与中性线及相间的阻抗(二次回路负担)。将所测得的阻抗值按保护的具体工作条件和制造厂家提供的出厂资料来验算是否符合互感器10%误差的要求。

11.3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11.3.1 检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所有二次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11.3.2 220kV及以上系统检查电流互感器绕组配置是否存在保护死区,并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 为防止主保护存在动作死区,两个相邻设备保护之间的保护范围应完全交叉;同时应注意避免当一套保护停用时,出现被保护区内故障时的保护动作死区。当线路保护或主变保护使用串外电流互感器时,配置的T区保护亦应与相关保护的保护范围完全交叉。

2) 为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内部故障时,本断路器跳闸后故障仍无法切除或断路器失灵保护因无法感受到故障电流而拒动,断路器保护使用的二次绕组应位于两个相邻设备保护装置使用的二次绕组之间。

11.3.3 检查电流二次回路的接地点与接地状况,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且只能有一点接地;由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应在有直接电气连接处一点接地。

11.4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检查

11.4.1 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三次绕组的所有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及端子排引线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11.4.2 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连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或接触器等。的、与其他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直接电气联系的二次回路,可以在控制室也可以在开关场实现一点接地。来自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4根开关场引入线和互感器三次回路的2(3)根开关场引入线必须分开,不得共用。

11.4.3 若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接地,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选型是否符合规定,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xV(220kV及以上系统中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800V)。其中I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所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

11.4.4 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所有熔断器(或自动开关)的装设地点、熔断(脱扣)电流是否合适(自动开关的脱扣电流需通过试验确定)、质量是否良好,能否保证选择性,自动开关线圈阻抗值是否合适。

11.4.5 检查串联在电压回路中的熔断器(或自动开关)、隔离开关及切换设备触点接触的可靠性。

11.4.6 测量电压回路自互感器引出端子到配电屏电压母线的每相直流电阻,并计算电压互感器在额定容量下的压降,其值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3%。

11.5 涉及新安装电流、电压互感器的验收检验进行11.1~11.4所有项目,其余验收检验进行11.2~11.4所有项目;定期检验进行接地检查,当检验周期内电流回路发生变化时还应进行死区检查。

12 装置检验

12.1 检验时须注意如下问题以避免装置内部元器件损坏:

12.1.1 断开保护装置的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插件,且必须有防止因静电损坏插件的措施。

12.1.2 调试过程中发现有问题要先找原因,不要频繁更换芯片。必须更换芯片时,要用专用起拔器。应注意芯片插入的方向,插入芯片后需经第二人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检验或使用。

12.1.3 检验中尽量不使用烙铁,如元件损坏等必须在现场进行焊接时,要用内热式带接地线烙铁或烙铁断电后再焊接。所替换的元件必须使用制造厂确认的合格产品。

12.1.4 用具有交流电源的电子仪器(如示波器、频率计等)测量电路参数时,电子仪器测量端子与电源侧绝缘必须良好,仪器外壳应与保护装置在同一点接地。

12.2 上电检查

1) 打开装置电源,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2)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描述的方法,检查、记录并校核装置的硬件和软件版本号、校验码及程序生成时间等信息,确保其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一致。

3) 校对时钟。

12.3 逆变电源检查

12.3.1 对于微机型装置,要求插入全部插件。

12.3.2 所有插件均插入,加额定直流电压,各级电压输出均正常,装置显示正常,无电源异常告警。

12.3.3 直流电源缓慢上升时的自启动性能检验建议采用以下方法:合上装置逆变电源插件上的电源开关,试验直流电源由零缓慢上升至80%额定电压值,此时逆变电源插件面板上的电源指示灯应亮。固定试验直流电源为80%额定电压值,拉合直流开关,逆变电源应可靠启动。

12.4 开关量输入检验

12.4.1 开关量输入检验内容:

1) 接入相关二次回路的开关量输入,尽可能带回路进行检验,不具备带回路检验条件的,允许采用短接公共端与开入端子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并结合图纸检查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2) 压板及把手等开关量输入,采用接通、断开压板及转动把手等方法进行检验。

3) 其他引至端子排,但未接入相关二次回路的开关量输入,采用短接公共端与开入端子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12.4.2 验收检验时对所有引入端子排的开关量输入进行检查;全部检验时,仅

对已投入使用的开关量输入依次加入激励量,观察装置的行为;部分检验时,可随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12.5 开关量输出检验

12.5.1 开关量输出检验内容:

1) 接入相关二次回路的开关量输出,尽可能带回路进行检验,不具备带回路检验条件的,可在端子排或出口压板处检查输出触点的通断状态,并结合图纸检查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2) 未接入相关二次回路的开关量输出,在端子排处检查输出触点的通断状态。

12.5.2 验收检验时,检查所有开关量输出触点的通断状态;全部检验时,检查装置已投入使用的输出触点的通断状态;部分检验时,可随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12.6 在12.4~12.5检验项目中,如果不同保护共用一组出口压板或共用同一告警信号时,应将几种保护分别传动到出口压板和保护屏柜端子排。如果几种保护共用同一开入量,应将此开入量分别传动至各种保护。

12.7 模数变换系统检验

12.7.1 检验零点漂移。

进行本项目检验时,要求装置不输入交流电流、电压量。 观察装置在一段时间内的零漂值满足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12.7.2 各电流、电压输入的幅值和相位精度检验。

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输入不同幅值和相位的电流、电压量,观察装置的采样值满足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12.8 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

12.8.1 整定值的整定检验是指将装置各有关元件的动作值及动作时间按照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后的试验。该项试验在屏柜上每一元件检验完毕之后才可进行。具体的试验项目、方法、要求视构成原理而异,一般须遵守如下原则:

12.8.1.1 每一套装置应单独进行整定检验,试验接线回路中的交、直流电源及时间测量连线均应直接接到被试装置屏柜的端子排上。交流电压、电流试验接线的相对极性关系应与实际运行接线中电压、电流互感器接到屏柜上的相对相位关系(折算到一次侧的相位关系)完全一致。

12.8.1.2 在整定检验时,除所通入的交流电流、电压为模拟故障值并断开断路器的跳、合闸回路外,整套装置应尽可能在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的条件下进行检验。

12.8.1.3 装置整定的动作时间为自向屏柜通入模拟故障分量(电流、电压或电流及电压)至保护动作向断路器发出跳闸脉冲的全部时间。

12.8.1.4 电气特性的检验项目和内容应根据检验的性质、装置的具体构成方式和动作原理拟定。

检验装置的特性时,在原则上应符合实际运行条件,并满足实际运行的要求。每一检验项目都应有明确的目的,或为运行所必须,或用以判别元件、装置是否

处于良好状态和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等。

12.8.2 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时,依据装置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厂推荐的试验方法,对装置的每一功能元件进行逐一检验。在全部检验时,对于由相同原理构成的保护元件,如相间I、II、III段阻抗保护,只需选取任一段整定项目进行检查;对于变压器保护各侧配有相同原理保护元件时,应对变压保护各侧分别进行整定检验。部分检验时,可结合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13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有关二次回路的检验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中的一切与装置二次回路有关的调整试验工作,均由管辖

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有关人员负责,但继电保护人员应了解掌握有关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其调试结果,并负责检验自保护屏引至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二次回路端子排处有关电缆线连接的正确性及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13.1 有关人员应向继电保护试验人员提供:

1) 断路器的跳闸线圈及合闸线圈的电气回路接线方式(包括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三相不一致回路等措施)。

2) 辅助触点的构成方式(交、直流触点不能相邻,需适当隔开)及触点容量。

3) 断路器二次操作回路中的气压、液压监视回路的工作方式。 4) 二次回路端子排的接线图。

13.2 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经新安装装置检验及检修后,有关人员应及时向继电保护试验人员提供以下调整试验结果:

1) 与保护回路有关的辅助触点的开、闭情况。 2) 与保护回路相连接的回路绝缘电阻。

3) 断路器跳闸及合闸线圈的电阻值及在额定电压下的跳、合闸电流。 4) 断路器最低跳闸电压及最低合闸电压。

5) 断路器的跳闸时间、合闸时间以及合闸时三相触头不同时闭合的最大时间差,不得超过规定值。

电压为35kV及以下的断路器,如没有装设自动重合闸或不作同期并列用时,则可不了解有关合闸数据。

13.3 继电保护试验人员应检查断路器(包括隔离开关)汇控柜端子排至保护回路侧电缆接线的正确性及螺钉压接的可靠性。

14 操作箱及其二次回路检验 14.1 操作箱检验应注意:

1) 进行每一项试验时,试验人员须准备详细的试验方案,尽量减少断路器的操作次数。

2) 对分相操作断路器,应逐相传动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

3) 对于操作箱中的出口继电器,还应进行动作电压范围的检验,其值应

在55%~70%额定电压之间。对于其他逻辑回路的继电器,应满足80% 额定电压下可靠动作。

4) 原则上取消操作箱中的电源切换回路,防止切换导致同时失去两套直流电源。

14.2 操作箱的检验根据厂家调试说明书并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并重点检验下列元件及回路的正确性:

1) 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和三相不一致回路。

如果使用断路器本体的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和三相不一致回路,则检查操作箱的相关回路是否满足运行要求。

2) 交流电压的切换回路。

3) 合闸回路、跳闸1回路及跳闸2回路的接线正确性,并保证各回路之间不存在寄生回路。

14.3 利用操作箱对断路器进行下列传动试验:

1) 断路器就地分闸、合闸传动。 2) 断路器远方分闸、合闸传动。 3) 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传动。 4) 断路器三相不一致回路传动。 5) 断路器操作闭锁功能检查。

6) 由相关专业完成断路器操作油压或空气压力继电器、SF6密度继电器及弹簧压力等触点的检查,检查各级压力继电器触点输出是否正确;由继电保护专业检查压力低闭锁合闸、闭锁重合闸、闭锁跳闸等功能是否正确。

7) 断路器辅助触点检查,远方、就地方式功能检查。

8) 在使用操作箱的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时,应检验串联接入跳合闸回路的自保持线圈,其动作电流不应大于额定跳合闸电流的50%,线圈压降小于额定值的5%。

9) 所有断路器信号检查,包括气体压力、液压、弹簧未储能、三相不一致、电机运转、就地操作电源消失等开关本体硬接点信号,要求声光信号正确;如果是综自站,要求监控后台机、集控站后台机遥信定义正确。

14.4 验收检验时,进行14.1~14.3中所有项目;全部检验时,重点进行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传动、断路器三相不一致回路传动、断路器操作闭锁功能检查、断路器信号检查以及压力低闭锁合闸、闭锁重合闸、闭锁跳闸等回路检查等项目;部分检验时可结合装置的整组试验一并进行检查,验证相关回路的正确性。

15 通道的检验

15.1 光纤通道的检查项目:

1) 对于光纤通道可以采用自环的方式检查光纤通道是否完好。 2) 对于与光纤通道相连的保护用附属接口设备应对其继电器输出触点、电源和接口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检查。

3) 通信专业应对光纤通道的误码率和传输时间进行检查,保护复用光纤

通道误码率应不大于1.0E-06,传输线路纵联保护信息的数字式通道传输时间应不大于12ms。

4) 对于利用专用光纤通道传输保护信息的远方传输设备,应对其发信电平、收信灵敏电平进行测试,并保证通道的裕度满足运行要求。

15.2 载波通道的检查项目。

15.2.1 继电保护专用载波通道中的阻波器、耦合电容、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等加工设备的试验项目与电力线载波通信规定的相一致。复用载波通道的试验工作由通信人员负责,其通道的整组试验特性除满足通信本身要求外,也应满足继电保护安全运行的有关要求。继电保护人员应着重关注以下内容:

1) 阻波器阻塞阻抗。阻波器阻塞电阻应不小于该输电线路特性阻抗的1.41倍。宽频阻塞电阻≥570Ω,小带宽阻塞电阻≥800Ω。

2) 耦合电容器电容量。耦合电容器电容量测试结果与铭牌值一致。 3) 结合滤波器工作衰耗及回波损耗。结合设备工作频带内的工作衰减应不大于2dB(用于继电保护专用通道时不大于1.3 dB);结合设备工作频带内线路侧和电缆侧的回波损耗应不小于12dB(用于继电保护专用通道时不小于20 dB)。

4) 高频电缆测试。电缆长度大于500米的应进行传输衰减测试,40~500kHz频带内,传输衰减<1~4dB/km。

5) 载波通道系统测试,检查通道匹配情况。

验收检验时,建立各项内容的基础档案。全部检验时,只进行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的相关试验。

15.2.2 投入结合设备的接地刀闸,将结合设备的一次(高压)侧断开,将接地点拆除,短接一、二次线圈侧的电容器,用1000V兆欧表分别测量结合滤波器二次侧(包括高频电缆)及一次侧对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15.2.3 测定载波通道传输衰耗。验收检验时采用四端网络测试通道传输衰耗,定期检验时,可以简单地以测量接收电平的方法代替(对侧发信机发出满功率的连续高频信号),将接收电平与最近一次通道传输衰耗试验中所测量到的接收电平相比较,其差若大于3dB时,则须进行进一步检查通道传输衰耗值变化的原因。

15.2.4 对于专用收发信机,在新投入运行及在通道中更换了(增加或减少)个别加工设备后,所进行的传输衰耗试验的结果,应保证收信机接收对端信号时的通道裕量不低于8.686dB,否则保护不允许投入运行。

15.2.5 复用载波通道延时测试。

1) 检查载波机命令的用途及接口参数的设置,主要包括高频允许式、高频闭锁和远跳三种。载波机收发信展宽设置应尽可能短。

2) 在两侧载波机接口处测试载波通道本身的传输延时及展宽时间。载波通道本身的传输延时不大于15ms,展宽时间尽可能短。

3) 在保护装置的开入开出处,测试保护装置使用的整个载波通道的延时及展宽时间。整个通道本身的传输延时不大于15ms,展宽时间尽可能短。当保护小室与通信小室距离远,保护装置采用光纤接口装置经过电—光—电的转换环节,与载波机接口相连时,通道延时可能超过15ms,此时应向相应保护厂家核实保护通道延时是否满足功率倒向延时要求。

验收检验时,测试载波通道延时,建立基础档案。全部检验时,将通道延时

的测试结果与档案进行比较。部分检验时,可不进行通道延时测试。

15.3 传输远方跳闸信号的通道,在新安装、更换设备后或全部检验时应测试其通道传输时间。

15.4 装置与通信设备之间的连接(继电保护利用通信设备传送保护信息的通道)应有电气隔离,并检查各端子排接线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15.5 通道联调项目。

1) 通道连接正常,各通道设备无告警,装置显示的通道误码率、延时等信息正常。

2) 通道接线核对正确。检查通道接线正确,通道压板与实际通道对应一致或通道压板与实际传输命令对应一致,线路保护的两侧通道及传输命令对应一致。

3) 通道交换的信息正常。通过光纤通道交换保护有关信息,验证信息传送正常。

4) 带通道故障模拟正常。如模拟区内外故障,验证各保护装置动作行为正确。

16 整组试验

16.1 装置在做完每一套单独保护(元件)的整定检验后,需要先进行每一套保护(指几种保护共用一组出口的保护总称)的整组试验,再将同一被保护设备的所有保护装置连在一起进行整组的检查试验,以校验各装置在故障及重合闸过程中的动作情况和保护回路设计正确性及其调试质量。

16.2 若同一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皆接于同一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则按回路的实际接线,自电流互感器引进的第一套保护屏柜的端子排上接入试验电流、电压,以检验各套保护相互间的动作关系是否正确;如果同一被保护设备的各套保护装置分别接于不同的电流回路时,则应临时将各套保护的电流回路串联后进行整组试验。

16.3 运行维护单位继电保护验收人员应参加新安装装置或回路经更改后的整组试验,了解掌握试验情况。

16.4 整组试验前应进行端子紧固工作,检查屏上所有端子的接线牢固可靠。

16.5 整组试验包括如下内容:

1) 整组试验时应检查各保护之间的配合、装置动作行为、断路器动作行为、保护起动故障录波行为(验证各种继电保护的电气量录波回路正确性、名称的正确性及录波功能的完好性)、厂站自动化系统信号、信号、监控信息、继电保护信息系统信息等正确无误。

2) 借助于传输通道实现的纵联保护、远方跳闸等的整组试验,应一并检查传输通道,与线路对侧的相应保护配合一起进行模拟区内、区外故障时保护动作行为。

3) 对装设有综合重合闸装置的线路,应检查各保护及重合闸装置间的相互动作情况与设计相符合。

4) 将装置及重合闸装置接到实际的断路器回路中,进行必要的跳、合闸试验,以检验各有关跳、合闸回路、防止断路器跳跃回路、重合闸停用回路及气(液)压闭锁等相关回路动作的正确性,每一相的电流、电压及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的相别是否一致。

5) 在进行整组试验时,还应检验断路器合闸线圈的压降不小于额定值的90%。

16.6 对母线差动保护、失灵保护的整组试验,可只在新建变电所投产时进行。

定期检验时允许用导通的方法证实到每一断路器接线的正确性。一般情况下,母线差动保护、失灵保护装置回路设计及接线的正确性,要根据每一项检验结果(尤其是电流互感器的极性关系)及保护本身的相互动作检验结果来判断。

变电站扩建变压器、线路或回路发生变动,有条件时应利用母线差动保护、失灵保护装置传动到断路器。

16.7 对设有可靠稳压装置的厂站直流系统,经确认稳压性能可靠后,进行整组试验时,应按额定电压进行。

16.8 在整组试验中着重检查如下问题:

1) 各套保护间的电压、电流回路的相别及极性是否一致。

2) 在同一类型的故障下,应该同时动作于发出跳闸脉冲的保护,在模拟短路故障中是否均能动作,其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3) 有两个线圈以上的直流继电器的极性连接是否正确,对于用电流起动(或保持)的回路,其动作(或保持)性能是否可靠。

4) 所有相互间存在闭锁关系的回路,其性能是否与设计符合。 5) 所有在运行中需要由运行值班员操作的把手及压板的连线、名称、位置标号是否正确,在运行过程中与这些设备有关的名称、使用条件是否一致。

6) 信号装置的动作及有关光字、音响信号指示是否正确。 7) 各套保护在直流电源正常及异常状态下(自端子排处断开其中一套保护的负电源等)是否存在寄生回路。

8) 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的可靠性,其中装设单相重合闸的线路,验证电压、电流、断路器回路相别的一致性及与断路器跳合闸回路相连的所有信号指示回路的正确性。对于有双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应检查两跳闸接线的极性是否一致。

9) 自动重合闸是否能确实保证按规定的方式动作并保证不发生多次重合情况。

16.9 整组试验结束后应在恢复接线前测量交流回路的直流电阻,检查回路是否开路。工作负责人应在继电保护记录本中注明哪些保护可以投入运行,哪些保护需要利用负荷电流及工作电压进行检验以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17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的检验 17.1 检验前的准备

17.1.1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熟悉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图纸,

并了解各传输量的具体定义并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表进行核对。

17.1.2 现场应制定检验的配合传动方案。

17.1.3 定期检验时,可结合整组试验一并进行。

17.2 重点检查项目

17.2.1 对于厂站自动化系统:各种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信息和告警信息的回路正确性及名称的正确性。

17.2.2 对于继电保护信息系统,重点项目如下:

1) 一、二次设备建模及图形建模与现场情况相符;一、二次设备命名清晰规范,并与调度命名相一致;一次主接线画面与现场一致,一、二次设备关联正确,保护图元与站内保护关联正确。

2) 检查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系统中各保护装置、录波器的通信和网络功能。

a) 检查保护装置内通信配置参数是否配置正确,检查的参数应包括保护地址和波特率等。

b) 检查协议转换装置通信配置参数是否配置正确,检查的参数应包括协议转换装置IP地址、接入端口号、串口通信方式(232、422、485方式)、波特率、数据位、停止位、校验方式等。

3) 各种继电保护的动作信息、告警信息、保护状态信息、录波信息及定

值信息的传输正确性。

a) 保护模拟量召唤。完整地接收并保存子站系统所连接的装置的模拟量信息,每项模拟量名称及数值与保护装置显示一致。

b) 保护开关量召唤。完整地接收并保存子站系统所连接的装置的开关量、软压板信息,每项开关量、软压板名称及状态与保护装置显示一致,有变位的信息变位时间正确。对于保护采用多CPU而产生多组开关量信息的应在子站保护信息描述增加CPU名称或CPU编号分组显示。

c) 保护定值召唤。完整地接收并保存保护装置的定值信息,包括定值区号、定值名称、大小、量纲、整定范围(最大值、最小值)及步长。保护定值应按照说明书分组,对应定值区号的定值名称、大小、单位与保护装置显示一致。对于保护装置未显示的定值信息如整定范围(最大值、最小值)及步长应与保护装置说明书定义一致。

d) 保护告警信息上送。完整地接收并保存保护装置的告警信息,并将其保存到子站运行日志,且信息描述及告警时间正确。对于不具备手动触发保护告警信号的保护,子站告警信息唯一标识应与保护告警信息唯一标识一致。对于保护采用多CPU而产生多组告警信息的应在子站保护信息描述增加CPU名称或CPU编号分组显示。

e) 保护动作信息上送。完整地接收并保存保护装置在电网发生故障时的动作信息,包括保护装置动作后产生的事件信息和故障报告,对应的信息描述、故障量及动作时间正确。对于保护采用多CPU而产生多组保护动作信息的应在子站保护信息描述增加CPU名称或CPU编号分组显示。

f) 保护录波召唤功能。完整地接收并保存保护录波信息。模拟量、开关量通道正确完备,通道波形和时间轴能够如实反应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和保护动作逻辑,原则上子站录波图应与保护打印录波图一致。

g) 录波器信息上送及录波召唤功能。完整地接收并保存录波器的定值信息及录波器装置在电网发生故障时的录波信息。录波图模拟量通道、开关量通道与实际相符。

4)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各主站端的通信和功能的检验。

18 装置投运

18.1 投入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8.1.1 现场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试验记录有无漏试项目,核对装置的整定值是否与定值通知单相符,试验数据、试验结论是否完整正确。盖好所有装置及辅助设备的盖子,对必要的元件采取防尘措施。

18.1.2 拆除在检验时使用的试验设备、仪表及一切连接线,清扫现场,所有被拆动的或临时接入的连接线应全部恢复正常,所有信号装置应全部复归。

18.1.3 清除试验过程中微机装置及故障录波器产生的故障报告、告警记录等所有报告。

18.1.4 填写继电保护工作记录,将主要检验项目和传动步骤、整组试验结果及结论、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详细记载于内,对变动部分及设备缺陷、运行注意事项应加以说明,并修改运行人员所保存的有关图纸资料。向运行负责人交代检验结果,并写明该装置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最后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18.1.5 运行人员在将装置投入前,必须根据信号灯指示或者用高内阻电压表以一端对地测端子电压的方法检查并证实被检验的继电保护装置确实未给出跳闸或合闸脉冲,才允许将装置的压板接到投入的位置。

18.1.6 检验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应详细审核,如发现不妥且足以危害保护安全运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

18.2 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的检验

18.2.1 对新安装的装置,满足下列条件后,才允许进行本章所列的试验工作:

1) 具备符合实际情况的图纸与装置的技术说明及现场使用说明。 2) 运行中需由运行值班员操作的压板、电源开关、操作把手等的名称、用途、操作方法等应在现场使用说明中详细注明。

18.2.2 对新安装的或设备回路有较大变动的装置,在投入运行以前,必须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加以检验和判定:

1) 对接入电流、电压的相互相位、极性有严格要求的装置(如带方向的电流保护、距离保护等),其相别、相位关系以及所保护的方向是否正确。

2) 电流差动保护(母线、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线路纵联差动保护及横差保护等)接到保护回路中的各组电流回路的相对极性关系及变比是否正确。

3) 利用相序滤过器构成的保护所接入的电流(电压)的相序是否正确、滤过器的调整是否合适。

4) 每组电流互感器(包括备用绕组)的接线是否正确,回路连线是否牢靠。

定期检验时,如果设备回路没有变动(未更换一次设备电缆、辅助变流器等),只需用简单的方法判明曾被拆动的二次回路接线确实恢复正常(如对差动保护测量其差电流、用电压表测量继电器电压端子上的电压等)即可。

18.2.3 用一次电流与工作电压检验,一般需要进行如下项目:

1) 测量电压、电流的幅值及相位关系。

2) 对使用电压互感器三次电压或零序电流互感器电流的装置,应利用一次电流与工作电压向装置中的相应元件通入模拟的故障量或改变被检查元件的试验接线方式,以判明装置接线的正确性。

由于整组试验中已判明同一回路中各保护元件间的相位关系是正确的,因此该项检验在同一回路中只须选取其中一个元件进行检验即可。

3) 测量电流差动保护各组电流互感器的相位及差动回路中的差电流(或差电压),以判明差动回路接线的正确性及电流变比补偿回路的正确性。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4) 检查相序滤过器不平衡输出的数值应满足装置的技术条件。 5) 对高频相差保护、导引线保护,须进行所在线路两侧电流电压相别、相位一致性的检验。

6) 对导引线保护,须以一次负荷电流判定导引线极性连接的正确性。

18.2.4 对变压器差动保护,需要用在全电压下投入变压器的方法检验保护能否躲开励磁涌流的影响。

18.2.5 对发电机差动保护,应在发电机投入前进行的短路试验过程中,测量差动回路的差电流,以判明电流回路极性的正确性。

18.2.6 对零序方向元件的电流及电压回路连接正确性的检验要求和方法,应由专门的检验规程规定。

对使用非自产零序电压、电流的并联高压电抗器保护、变压器中性点保护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无法利用一次电流、电压测试时,应与调度部门协调,创造条件进行利用工作电压检查电压二次回路,利用负荷电流检查电流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8.2.7 对零序电流差动保护,对使用非自产零序电流的保护,在其新投运、经技术改造或相关电流回路变化时,应校验零差保护回路及极性的正确性(如利用分合单相断路器、分析空充涌流等方法),不允许未经校验正确的零差保护投入运行。

18.2.8 装置未经本章所述的检验,不能正式投入运行。对于新安装变压器,在变压器充电前,应将其差动保护投入使用。在一次设备运行正常且带负荷之后,再由试验人员利用负荷电流检查差动回路的正确性。

18.2.9 对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进行的检验结果,必须按当时的负荷情况加以分析,拟订预期的检验结果,凡所得结果与预期的不一致时,应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查找确实原因,不允许随意改动保护回路的接线。

18.2.10 纵联保护需要在线路带电运行情况下检验载波通道的衰减及通道裕

量,以测定载波通道运行的可靠性。

18.2.11 使用钳形电流表检查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N600接地线电流、电流互

感器组合电流回路接地线电流、各电压和电流互感器接地线电流以确定不存在多点接地情况。

18.2.12 建议使用钳形电流表检查流过保护二次电缆屏蔽层的电流,以确定

100平方毫米铜排是否有效起到抗干扰的作用,当检测不到电流时,应检查屏蔽层是否良好接地。

19 投入运行后的工作

19.1 新投运的220kV及以上保护设备经历第一次区外故障时,应及时打印保护装置和故障录波器报告,以校核保护交流采样值、收发信开关量、功率方向以及差动保护差流值是否正常,该检查结果视同检验报告签名、归档。

19.2 未能在新设备启动时进行零序电流差动保护极性校验的,应利用第一次区内外故障,零序电流差动保护起动的机会校验零序电流差动保护极性,确认接线正确后及时申请投入零序电流差动保护。

19.3 运行中的厂站,运行值班人员应每半年进行一次N600接地线电流值的测试,并做好相应数据记录。若新测量的电流值超过大于上一次测量值20mA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护人员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仅一点接地,同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相应调度机构。对于各电压等级N600分别接地的情况,每个接地点均应测试。

附录1 常用继电器的检验项目 1. 机电型时间继电器的检验

1.1 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2) 检验触点的绝缘。

3) 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4) 最大、最小及中间刻度下的动作时间校核、时间标度误差及动作离散值应不超出技术说明规定的范围。

4) 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1.2 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2) 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3) 最大、最小及中间刻度下的动作时间校核、时间标度误差及动作离散值应不超出技术说明规定的范围。

4) 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1.3?对机电型时间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测量线圈的直流电阻。

2) 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试验,其部分检验可用80%额定电压的整组试验代替。

3) 整定点的动作时间及离散值的测定,可在装置整定试验时进行。 2. 电流(电压)继电器的检验

2.1 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检验触点的绝缘。

2) 动作标度在最大、最小、中间三个位置时的动作与返回值。 3) 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4) 对电流继电器,通以1.05倍动作电流及保护装设处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检验其动作及复归的可靠性(设有限幅特性的继电器,其最大电流值可适当降低)。

5) 对低电压及低电流继电器,应分别加入最高运行电压或通入最大负荷电流,检验其应无抖动现象。

6) 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录取最小标度值及整定值时的电流—时间特性曲线。

定期检验只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2.2 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动作标度在最大、最小、中间三个位置时的动作与返回值。 2) 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3) 对电流继电器,通以1.05倍动作电流及保护装设处可能出现的最大短路电流检验其动作及复归的可靠性(设有限幅特性的继电器,其最大电流值可适当降低)。

4) 对低电压及低电流继电器,应分别加入最高运行电压或通入最大负荷电流,检验其应无抖动现象。

5) 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录取最小标度值及整定值时的电流—时间特性曲线。

定期检验只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2.3 对电流(电压)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整定点的动作与返回值。

2) 对反时限的感应型继电器,应核对整定值下的特性曲线。 3. 静态继电器的检验

3.1 对静态继电器,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对于静态继电器,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2)- 7)项目检验。

2) 检验触点的绝缘。

3)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4)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5) 各指定测试点工作电位或工作电流正确性的测定。 6) 各逻辑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7)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3.2 对静态继电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对于静态继电器,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2)- 6)项目检验。

2)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3) 检查设计及制造部门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4) 各指定测试点工作电位或工作电流正确性的测定。 5) 各逻辑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6)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3.3 对静态继电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对于静态继电器,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2)- 5)项目检验。

2)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3) 各指定测试点工作电位或工作电流正确性的测定。 4) 各逻辑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5)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4. 瓦斯继电器的检验

对瓦斯继电器,其检验项目如下: 1) 加压试验继电器的严密性.

2) 检查继电器机械情况及触点工作情况。 3) 检查继电器对油流速的定值。 4) 检查在变压器上的安装情况。

5) 检查电缆接线盒的质量及防油.防潮措施的可靠性。

6) 用打气筒或空气压缩器将空气打入继电器,检查其动作情况,如果有条件,亦可用按动探针的方法进行。

7) 对装设于强制冷却变压器中的继电器,应检查当循环油泵启动与停止时,以及在冷却系统切换时所引起的油流冲击与变压器振动等各种运行工况时,继电器是否会误动作。

8) 当变压器新投入、大小修或定期检查时,应由管理一次设备的运行人员检查呼吸器是否良好,阀门内是否积有空气,管道的截面有无改变。

继电保护人员应在此期间测定继电器触点间及全部引出端子对地的绝缘。

5. 辅助变流器的检验

5.1 对辅助变流器,其验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测定绕组间及绕组对铁芯的绝缘。 2) 测定绕组的极性。

3) 录制工作抽头下的励磁特性曲线及短路阻抗,并验算所接入的负担在最大短路电流

下是否能保证比值误差不超过5%。

4) 检验额定电流下的变比。 5.2 对辅助变流器,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测定绕组间及绕组对铁芯的绝缘。

2) 录制工作抽头下的励磁特性曲线及短路阻抗。 3) 检验工作抽头在额定电流下的变比。

附录2 继电保护装置及通道设备的检验项目 1. 电磁型保护装置的检验

1.1 对电磁型保护,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对于电磁型保护装置,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2)- 8)项目检验。

2)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3)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4)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的工作性能的检验 5) 定值测定、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6)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7) 检验各信号回路正常。

8) 保护装置的整组试验及整组动作时间的测定。 1.2 对电磁型保护,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对于电磁型保护装置,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2)-7)项目检验。

2)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3)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4)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的工作性能的检验 5)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6) 定值测定。

7) 保护装置的整组试验及整组动作时间的测定。 2. 集成电路型保护装置的检验

对于集成电路型保护装置,除需按各元件的基本检验项目进行外,尚需进行

下列项目检验: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3) 保护所用逆变电源及逆变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4) 检查设计及制造厂提出的抗干扰措施的实施情况。 5) 检验回路中各规定测试点的工作参数。

6) 各逻辑回路、以及有配合关系的回路之间工作性能的检验。 7) 定值测定、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8) 各开关量输入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9) 各输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10) 检验装置信号回路正常。

11) 装置的整组试验。 3. 微机型保护装置的检验

3.1 对微机型保护,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及回路绝缘检查。 3) 上电检查。 4) 逆变电源检查。

5) 所有开关量输入回路检查。 6) 所有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检查 7) 模数变换系统检查。 8) 各功能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 9) 通道检验。

10)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配合检验。 11) 装置的整组试验。

3.2 对微机型保护,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回路绝缘检查。 3) 上电检查。 4) 逆变电源检查。

5) 已投入开关量输入回路检查。 6) 已投入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检查 7) 模数变换系统检查。

8) 已投入功能整定值的整定及检验。 9) 通道检验。

10)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配合检验。 11) 装置的整组试验。

3.3 对微机型保护,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回路绝缘检查。 3) 上电检查。 4) 逆变电源检查。

5) 已投入开关量输入回路检查。

6) 已投入输出触点及输出信号检查 7) 模数变换系统检查。 8) 通道检验。

9) 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配合检验。(结合整组试验进行)

10) 装置的整组试验。

4.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的检验

4.1 对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专用收发信机,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及外回路绝缘电阻测定。 3) 附属仪表和其他指示信号的校验。 4) 检验回路中各规定测试点的工作参数。 5) 检验机内各调谐槽路调谐频率的正确性。 6) 测试发信振荡频率。

7) 发信输出功率及输出波形的检测。 8)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工作应正常。

9) 收信机收信灵敏度的检测,可与高频通道的检测同时进行。

10) 对用于相差高频保护的发信机要检验其完全操作的最低电压值,高频方波信号的宽度及各级方波的形状无畸变现象。

11) 检验发信、收信回路应不存在寄生振荡。 12) 检验发信输出在不发信时的残压应符合规定。

4.2 对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专用收发信机,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外回路绝缘电阻测定。

3) 附属仪表和其他指示信号的校验。 4) 检验回路中各规定测试点的工作参数。 5) 检验机内各调谐槽路调谐频率的正确性。 6) 测试发信振荡频率。

7) 发信输出功率及输出波形的检测。 8)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工作应正常。

9) 收信机收信灵敏度的检测,可与高频通道的检测同时进行。 10) 对用于相差高频保护的发信机要检验其完全操作的最低电压值,高频方波信号的宽度及各级方波的形状无畸变现象。

11) 检验发信、收信回路应不存在寄生振荡。

12) 检验发信输出在不发信时的残压应符合规定。

4.3 对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专用收发信机,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外回路绝缘电阻测定。 3) 测试发信工作频率的正确性。

4) 收发信机发信电平、收信电平及灵敏启动电平的测定。 5)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工作应正常。

6) 收信机收信灵敏度的检测,可与高频通道的检测同时进行。 5. 保护专用的光纤接口装置检验 5.1 对保护专用,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及外回路绝缘检查。

3) 模拟光纤通道的各种工况,检验机内各输出触点的动作情况。 4)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和告警回路。 5) 光纤接口装置发光功率和接收功率测试。 6) 光电转换装置自环测试。

5.2 对保护专用,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外回路绝缘检查。

3) 模拟光纤通道的各种工况,检验机内各输出触点的动作情况。 4)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和告警回路。 5) 光纤接口装置发光功率和接收功率测试。 6) 光电转换装置自环测试。

5.3 对保护专用光纤接口装置,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继电器输出触点、装置接地及其电源检查。 3) 检验通道监测回路和告警回路。 4) 光纤接口装置发光功率和接收功率测试。 6. 故障录波装置的检验项目 6.1 故障录波装置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及外回路绝缘检查。

3) 上电检查。 4) 逆变电源检查。 5) 模数变换系统检查。 6) 所有开入量检查。

7) 功能试验,主要包括:各定值启动、手动录波、文件存储、文件分析及录波打印等。

8)结合继电保护整组试验的录波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6.2 故障录波装置定期检验采用状态检验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

1) 运行人员巡视检查,故障录波装置工作正常。

2) 一次设备故障后,运行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对故障录波装置的录波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3) 结合继电保护整组试验的录波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附录3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检验项目 1.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的检验项目

1.1 对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其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装置及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3)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4) 所用稳压电源及稳压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5) 数据采集回路各采样值、计算值正确性的测定。 6) 各开入、开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7) 各逻辑回路(手合、同期)工作性能的检验。 8)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9) 装置网络地址及设置的检查。

10) 至监控系统和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11) 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1.2 对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其全部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3)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4) 所用稳压电源及稳压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5) 数据采集回路各采样值、计算值正确性的测定。 6) 各开入、开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7) 各逻辑回路(手合、同期)工作性能的检验。 8)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9) 装置网络地址及设置的检查。

10) 至监控系统和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11) 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1.3 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各种测量、控制装置,其部分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及回路接线检查。

2) 交流回路的绝缘检查(仅对停电元件)。

3) 所用稳压电源及稳压回路工作正确性及可靠性的检验。

4) 上电检查(时钟、保护程序的版本号、校验码等程序正确性及完整性的检查)。 5) 数据采集回路各采样值、计算值正确性的测定。 6) 各开入、开出回路工作性能的检验。 7) 各逻辑回路(手合、同期)工作性能的检验。

8) 时间元件及延时元件工作时限的测定。 9) 装置网络地址及设置的检查。

10) 至监控系统和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11) 各种告警信号的完好性。 2.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检验项目 2.1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验收检验项目如下:

1) 外观检查。

2) 逆变电源和不间断电源检查。 3) 系统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检查。

4)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系统中各保护装置、录波器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 5)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数据库的正确性及完备性的检验。

6)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各保护装置、故障录波器通信功能检验,内容主要包括:保护模拟量召唤、保护开关量召唤、保护定值召唤、保护告警信息上送、保护动作信息上送、保护录波召唤功能、录波器信息上送及录波召唤功能等。

7)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各种保护信息的分类、存储等功能检查。 8)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各主站端的通信和功能的检验。

9)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与各主站端的通信和网络功能的检验的信息内容的正确性及完备性检查。

10) 对继电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

2.2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定期检验采用状态检验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

1) 运行人员巡视检查,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主机及各辅助设备工作正常。 2) 一次设备故障后,运行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对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各类动作信息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3) 运行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利用子站后台软件对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所连接的各套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器的巡视检查。

4) 继电保护整组试验时,运行单位继电保护人员对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各类动作信息正确性、完整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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