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 (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 (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人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 (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 (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节 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
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 (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l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 (坑)作业。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
沟槽 (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 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 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 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人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 (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 (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尾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 (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lm, 宽度不小于3O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l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lm以外,高度不超过l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 (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节 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
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少于l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 (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末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 (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
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第四节 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五节 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 (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 (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安装屋架 (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 (坑)等。
5,文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己文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陕煤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分公司商洛环城北路项目部
2011年02月22日
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陕煤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路桥分公司商洛环城北路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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