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依托周秦汉唐文化传统、西北民族民间艺术传统、延安文艺传统和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的艺术传统,立足西安,辐射西北,面向全国,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艺术知识和理论,以具有与当代先进文化知识相融合的艺术理念,开放的学术视野,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交流服务。本培养方案切实遵循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同时反映艺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特点、特色,是美术学硕士研究生各方向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方案和基本要求,也是各方向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安排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创新意识,从事艺术创作理论研究,具备创作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美术类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 2、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所需的技能,具备运用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与创作的能力。
3、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以及信息检索能力。 4、毕业后能够胜任教育、科研、专业创作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学科及学科方向简介(4个)
(一)学科简介
××(正文)500字左右 简要介绍学科内涵、学科发展趋势、人才培养规格与培养特点、师资队伍、科研条件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二)学科方向简介 1.学科方向名称: (简介……)300字左右。(学术型硕士的学科方向应属于本学科领域的理论研究类型,且具有基础性、前沿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并能体现我院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对同一学科内所设置的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应根据新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已经有所扩大的学科范围,注意新研究方向的开拓。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相关规范见《学院意见》。) 2.学科方向名称: (简介……)300字左右。 3.学科方向名称: (简介……)300字左右。 4.学科方向名称: (简介……)300字左右。 三、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是实施教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应根据学科方向(或研究方向)要求,(从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积极有效、切实可行的教学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在学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完成,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1.学习方式及考核方式:
根据导师的主导意见和学生的专业背景,制定科学合理,易于实施的学习方式,包括面授、函授及讲座等。考核则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建立相对稳定的形式。卷试、作品展览、报告与总结等。
课程单科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须达到75分,才能取得相应学分。外语成绩的考核根据国家和本院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进行。
2.艺术实践及学术活动:
在校期间应有参与有关科研工作的具体计划,注重艺术创作方法的学习与研究,参观与参加各类美术展览、学术报告会、研讨会等。完成本学科专业方向的技法、技能训练,创作高质量的作品。
3.理论研讨与文献查询: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艺术理论阅读。梳理专业方向的中外历史,形成个人研究方向与学术兴趣点相一致的理论框架,同时还应查阅研究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论文、文献、档案、图像、网络信息。
4.学位论文及创作计划要求:
硕士研究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首先要确定论文选题的学术取向和研究意义,明确论文的研究范围及论文的写作方式,确定开题报告时间,并对论文撰写进度和写作细节提出具体要求。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具体指导下,结合其艺术实践和专业研究方向,从实践入手,制定详实的毕业创作计划,强调作品的技术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三者统一。
5.选修与补修计划安排:
选修课程是为硕士研究生进一步拓宽知识面而安排的课程。补修课程是针对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因缺乏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而设置的课程。
五、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侧重提高艺术理论研究水平或进行艺术创作的能力。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艺术实践、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
1.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以各个学科方向学位点为单位,组成导师组,负责审核制定相应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然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导师应在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中,对其思想与学风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毕业创作及学位论文的指导等方面负主要责任。采取由导师组集体审核制定培养计划,有利于硕士研究生理论研究及艺术创作能力的培养。
2.导师应根据本学科培养的要求,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其研究能力或熟练技能技法进行艺术创作的能力。针对所研究的方向,在入学第一学期结束前,指导硕士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并交研究生处备案。
3.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贯彻集中授课与个别授课相结合、讲授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原则。导师根据研究方向开列书目,进行讲授、阅读或讨论,完成相关的专题报告或论文,经由导师审阅后评定成绩。
4.实践教育是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教学实习、学术活动、艺术实践(参展参赛等)和论文发表等方面。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六、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原则上不超过1年,通过考试或考查必须至少修满32学分,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非学位课不少于9学分。必修环节3学分,其中科研与学术活动2学分,教学与社会实践1学分。课程学时和学分的对应关系为16学时计为1学分。
(表格内容:宋体五号,数字:Times New Roman 格式) 课程 类别 外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公 共 课 ≥8 实践研究”专题讲义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 中国美术史研究 西方美术史研究 民族民间美术研究 学位课 ≥20 艺术考古研究 1 2 3 4 专业必修课 ≥12 5 6 1 2 3 4 5 1 1 2 2 12 12 1 1 1 1 学科方向2/ 开课单位 学科方向1/ 开课单位 课程 代码 开课 学期 1-2 1 考核 方式 课程名称 学分 2 1 学时 36 18 学科方向及开课单位 2 1 18 6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非学位课≥9 专业选修课 …… …… 科研与学术活动 教学与社会实践 …… …… 2 2 1-4 1-4 2 1 12 12 学科方向4/ 开课单位 学科方向3/ 开课单位 必修环节 ≥3 前置 课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历入学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补修与本学科相关的课程。补修课程所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之内。 七、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艺术实践,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培养理论与创作能力。
按照学院授予学位条例规定,
1.积极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等。
2.帮助导师收集课题研究资料或直接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
3.参与教学实习,协助导师参加教学实习的工作总量不少于40课时。教学实践纳入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安排、指导、检查,要有考评成绩和评语。
4.硕士研究生须有作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展览或省级以上展览(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
5.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硕士研究生至少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6. 硕士研究生还应完成一定的实践研究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二(两次): 1) 参加省级以上的展赛;
2) 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 出版著作一部(独著,或合著前2位);
4) 参与或完成重要的社会项目、研究课题(省级以上); 5) 举办个人作品展。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举办学术报告、出版专著、举办作品展览以及发表论文、作品等,均须以第一作者署名并与研究方向一致,且必须以西安美术学院作为第一通讯单位,以西安美术学院在读研究生的名义进行,否则不予计算学分。
八、学位论文与答辩
学位论文撰写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技能素质的全面训练。
1.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在本学科范围内,掌握了坚实的艺术基础理论和系统的艺术专业知识,能够对艺术进行理论性的阐述。论文要求主题突出、论点鲜明、论据充分、结构严谨、词句精炼、条理分明,具有独特的视角。
2.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课题。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能力,在了解国内外研究动态的前提下,确定论文选题。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提交论文写作工作计划。学校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3.硕士论文撰写必须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硕士论文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论文字数要求在1.5万字以上。
4.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不能如期答辩的,可申请延期;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此次学位申请终止,下次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在限定的延长期内进行,如在限期内不提交申请或申请后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将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按分流处理。
九、毕业创作及评审
毕业创作是艺术类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全面体现。
1.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创作方向和课题。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及能力,确定创作选题。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毕业创作开题,提交创作工作计划。学校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2. 导师应监督硕士研究生应按照创作工作计划完成毕业创作中期汇报展,通过中期汇报评审者进入下一个培养环节。
3. 硕士研究生的毕业创作要求根据各研究方面的特点完成10米展线(或相当10米展线)的作品。
4.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不能如期提交毕业创作,可申请延期;毕业创作未通过者,此次学位申请终止,下次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在限定的延长期内进行,如在限期内不提交申请或申请后毕业创作不通过者,将取消其申请硕士学位资格,按分流处理。
本培养方案从2018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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