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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来源:欧得旅游网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项目总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技术方面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生产法规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指出安全技术设施的设计和安装,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参加定期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从技术上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安全防护设施的交底与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5)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6)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从技术上进行原因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防范措施。

7)对工程技术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发挥安全技术在施工过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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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作用,从技术角度消除事故苗头,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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