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命书
总经办 2014 字 001 号
原公司经理刘庄同志由于个人原因已办理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现正式任命王伟同志为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整体业务。王奋昌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整体工作。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职务调整后,薪资相应调整。
特 此 通 告
庆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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