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短期)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布日期】2012.10.25
• 【字 号】青人社厅发[2012]110号 • 【施行日期】2012.10.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青海省职业技能(短
期)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的通知
(青人社厅发〔2012〕110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适应城乡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技能培训标准化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我省现有136个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基础上,对中藏药加工等18个培训工种的培训时间、补助标准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请各地结合《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暂行)》(青人社厅发〔2009〕157号)和《关于补充青海省职业技能(短期)培训工种、时间及补助标准(暂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42号)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新调整的培训工种时间和补助标准从2013年度开展的政府补贴技能培训项目开始执行,原相应工种的培训时间和补贴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青海省职业技能培训(短期)中藏药加工等18个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调整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青海省职业技能培训(短期)中藏药加工等18个培训工种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调整表
A类补助表: 序号 工种名称 等级 培训课时 收费类别 轻 工 类 01 02 03 中藏药加工 烹饪(含中、西式) 初级 初级 360 400 240 A A A 餐厅(客房、前厅)服务员 初级 家政服务员(含老年护理04 员) 05 导游员 初级 400 A 初级 一般经营所需的烹饪、180 A 06 农家乐 餐厅服务、歌舞等基本技能 360 A 07 保安员 初级 180 A 机械操作 08 09 10
B类补助表: 序号 工种名称 等级 培训课时 收费类别 履带式挖掘机操作员 推土铲运机操作员 起重机操作员 操作证 操作证 操作证 240 240 240 A+ A+ A+ 轻 工 类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说明:A类工种每课时2.5元;B类工种每课时2元;A+类执行定额标准,其中:履带式挖掘机操作员每人2800元,推土铲运机操作员每人2500元,起重机操
保健按摩 洗(烫)衣师 物业管理员 美发员 美甲师 农民经纪人 民族舞蹈表演(含歌唱) 盲人保健按摩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初级 240 360 240 360 180 180 500 480 B B B B B B B B 作员每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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