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商务谈判案例
汽轮机转子毛坯延迟交货索赔谈判
谈判A方:意大利SDF公司(卖方)
谈判B方:中国SQ公司(买方)
由于近年来中国电力市场迅猛发展,每年新增的机组数量基本上是全世界新增机组数量的80%左右,所以国内三大汽轮机生产厂家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毛坯供应紧张。由于SQ公司占有国内电力市场三分之一强的份额,所以毛坯供应问题就越发的凸现。转子毛坯是汽轮机最重要的毛坯件,工艺复杂,加工周期长,在中国只有两家单位可以生产,但他们的生产安排早已被几大汽轮机生产厂家挤满。
2002年,SQ公司被迫开始从国外高价进口转子毛坯,主要的供应商有意大利、韩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重工业企业。
2003年中,在转子毛坯最紧缺的时候,SQ公司和意大利的SDF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按照合同,意大利SDF公司向SQ公司提供10根转子毛坯,第一根交货期定于2004年9月,之后每月交一根。之后双方进行了较好的技术沟通,双方技术人员也互访了对方企业。2004年6月,第一根转子毛坯即将进行最后的加工,估计将历时2个月,算上船运时间,刚好满足买方要求,但也可能稍有延误。这时,意大利发生了大规模的劳资纠纷,各重工业企业员工在工会领导下纷纷罢工,SDF公司也卷入了这场全国性的灾难之中。虽然劳资双方相持40余天后终于化解了矛盾,但在此时,SDF公司已经无法按照供货合同按时交货,加上重新整合资源的时间,预计至少将延期2个月,这将对SQ公司
的整体生产计划产生重大的影响。由于双方的合同中有对延迟交货的严格巨额罚款,SQ公司决定施行这一处罚条款,一来弥补损失,二来想借此措施向各国供应商提出警告。7月中旬,SQ公司正式向SDF公司开出了达450万美金的罚单。
8天后,SDF公司派出由生产副总裁为首的访问团赴中国与SQ公司进行谈判。谈判的中心围绕罢工事件的定位展开。虽然延迟交货已成事实,但是意大利方面认为罢工属于“不可抗力”,按照合同,由不可抗力产生的延迟交货不适用处罚条例。双方的关系很微妙:罚金数额虽然不小,但是由于SQ公司也有可能会因此而面对自己的客户罚单和名誉损失,所以,按时交货比高额罚单更加重要;对SDF来说,高额罚款将使利润严重下降,也会带来名誉损失。对于双方而言,由于对方都是自己最重要的长期客户之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才是双方利益的基础。如何体面、务实的解决这次争端成了摆在双方谈判小组面前的问题。
谈判目标:解决赔偿问题,维护双方长期合作关系。
综合参考书目:
[1]《国际商务谈判》,ACI中国区组委会编,分“谈判学与谈判案例精选”两个篇章。
[2]《谈判》,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商务谈判》,湖南人民出版社。
[3]《商务谈判精英》,团结出版社。《商务谈判学》,中国商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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