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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欧得旅游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

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21.07.17

• 【字 号】筑府发〔2021〕12号 • 【施行日期】2021.07.17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

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发〔2021〕1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市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安排部署,发挥政府与法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建立寻求破产案件妥善处理的信息共享、动作协同,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公正司法,实现政府与法院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机制(简称府院联动机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法治贵阳建设为引领,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以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 二、主要原则

(一)依法依规,有机衔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立足部门职能作用,推动府院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有机衔接、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形成良法善治、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

(二)整合资源,协同联动。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加快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三)高效畅通,提升效能。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效,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化司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市场主体。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贯穿府院联动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相统一;立足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

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为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

协同推进企业破产处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协作模式,统筹解决办理破产中涉及的产权瑕疵、资产处置、资金支持、逃废债惩处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市场重组、出清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同向发力提升执行合同效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的“1+N”府院联动解纷工作平台体系,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协作查找、处置财产线索,打击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切实维护法院生效裁判权威、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合力破解执行难题。激发联动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共同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远走实。法院数据共享到政府相关部门,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服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三)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意思自治,维护契约正义。依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协力推动产权保护、市场秩序、群众生活等领域的优化提升。更好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效率提高,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四、机制保障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工作保障。

2.分项明确职责。以本实施方案为统领,各工作组按照该方案要求尽快制定出台配套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及部门职责等具体内容。

3.压紧压实责任。各联动单位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任务,亲自调度会议,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建立常态运行机制

1.实行协调会商制度。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及其他需要及时研究协调处理的问题,由提出问题的单位提请召集专题协调会,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提高破解难题的针对性、时效性。

2.注重日常沟通联络。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司法机关的直接对接,开展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商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建立督导落实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会议备忘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有关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相关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联动单位要提高对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重要意义的认识,凝聚合力、精准有效协调化解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重大风险、突出矛盾,切实增进府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确保工作实效

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会议纪要及备忘录记载事项的跟踪落实,有关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报告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对分管不负责、归口不办理、拖拉搪塞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联动单位加强对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实践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市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问题靠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

贵阳市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陶平生(市委常委、副市长) 戴世驹(市法院院长)

副组长:赵旭(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志坚(市司法局局长) 吴义宁(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莎(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成员:沈雯霞(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处长) 李荣(贵州银保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程催禧(贵州证监局二级巡视员)

张明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莫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益(市法院副院长)

丁泽军(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陈磊(市信访局副局长)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邓兆湖(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念(市民政局副局长) 华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冉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徐昱(市生态环境局督查专员) 徐春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安尤光(市应急局副局长) 文玉宏(市审计局副局长) 李仕勇(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智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玮(市医保局副局长) 李祥(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杨霞(市金融办副主任) 石松(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胡林(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孙华(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梁鹤林(市工商联副主任)

卜贵荣(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陈坦(筑城海关副关长)

梁小强(市小微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府院联动机制相关工作,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组、“执行合同”工作组、“办理破产”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任:莫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副主任:刘益(市法院副院长)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法院、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相关处室负责人

联络员:秦唯铵(市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组织开展贵阳市府院联动工作调查研究,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及各部门府院联动工作推进情况,提出需要由工作小组研究决策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组 组长:刘益(市法院副院长)

副组长: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程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商联、贵阳仲裁委员会、市小微企业商会相关处室负责人。

联络员:施辉法(市法院研究室主任) 周立新(市法院民三庭庭长)

工作组设在市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审理中涉及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所需政策支持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会同相关部门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提示预防风险,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司法、融资等营商环境问题。建立涉企纠纷仲裁、行业调解多元化解机制等。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执行合同”工作组 组长:吴莎(市法院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莫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员:贵州银保监局、市纪委市监委、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办、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相关处室负责人。

联络员:施辉法(市法院研究室主任) 刘晓玲(市法院知产庭庭长)

工作组设在市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收集、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问题、重点案件、重大隐患矛盾、所需政策支持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事

项,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办理破产”工作组 组长:刘益(市法院副院长) 副组长:莫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仕勇(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员:贵州证监局、贵州银保监局、市纪委市监委、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办、筑城海关、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有关处室负责人。 联络员:施辉法(市法院研究室主任) 彭伦禹(市法院执行局局长)

工作组设在市法院,承担本工作组日常工作。对破产案件审理中涉及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所需政策支持或需要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办公室、各工作组协调会每周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二)注重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相应的解决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的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效处理新问题、新情况。

(三)加强沟通合作。各成员单位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建立健全

部门间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形成府院联动工作合力。

抄送: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监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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