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利益冲突及独立性的承诺函
敬启者: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聘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本公司特此承诺:
一、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均不存在【】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中泰证券的直投子公司及所属直投基金、产业基金。
二、本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股份或股票的情形。
三、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证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证券的直投子公司及所属直投基金和产业基金之间不存在相互持有对方股份的情形。
四、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证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违反本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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