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下落不明的,对于⼈民法院制作的法律⽂书,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公告送达,是需要采取公告的⽅式,并且需要有法定的公告期限。公告送达是有成本的,那么,法院公告送达费由谁出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法院公告送达费由谁出
⼀般由败诉⽅承担,胜诉⽅⾃愿承担的除外。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或者申请⼈负担。
相关知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式⽆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发出公告之⽇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百三⼗⼋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期为准。对公告送达⽅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式进⾏。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民法院在受送达⼈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式记录张贴过程。因此,法院根据上述规定在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颁布之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时,不存在给当事⼈举证期限,⽽最⾼⼈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颁布施⾏之后,根据该“规定”的第三⼗三条第⼀款规定“⼈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制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在公告经过60⽇即视为送达之后,⼜给当事⼈举证期限,通常做法是:×××:本院受理×××与你×××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发出之⽇起经过6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内。公告期满后30⽇为举证期。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上午×时(遇节假⽇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笔者认为在证据规定颁布实施之前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及司法解释的做法,当时没有颁布证据规定,不存在运⽤证据规定给当事⼈举证期限的问题,⽽证据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证据规定颁布实施后应按证据规定执⾏,在送达起诉状副本后,应给当事⼈的举证期限,否则就剥夺了当事⼈的举证权利,因此,在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应该给当事⼈送达举证通知书并限期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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