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 申请设立登记 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质权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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