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和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我校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以及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
二、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请见附件1。 三、招生限额 请见附件2。
四、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3日至15日。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如下:
⒈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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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4),在7月13日至15日期间到江西财经大学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1)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3)提交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4)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4)现场确认前,可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⒉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样表)》(考生自行在信息平台打印)到江西财经大学蛟桥园校区北区研究生教学楼一楼的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报考者须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 “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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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并当场返还报名点回表处。报名信息一经签
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2013年10月17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者现场确认时,须领取有关考务材料,并认真阅读、保存,准确掌握有关考试、规定和要求。
五、考试工作 ⒈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7日。 ⒉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⒊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10月27日 8:30-11:30 专业综合 GCT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知识 10月27日 10月27日 14:30-17:00 18:30-20:30 英语 英语 英语 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 政治理论 七、录取工作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学校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仅限在江西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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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 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资格开展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工作。
2.报名点一律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3.各相关学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严禁举办考研辅导班的通知》(教学厅„2004‟15号)要求,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4.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一律不录取各级党校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对毕业证书真伪无法辨认,由考生自行到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持学历认证证书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我校会计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考试费80元/人,在现场确认阶段收取,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工作的具
体事宜
附件2:招生限额
附件3: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附件4:《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研究生院 201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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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
专业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一、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司法、委、等部门人员,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二、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部门和非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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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长安大学;外国语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天津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长安大学、宁波大学。
三、工程硕士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领域 计算机技术领域 (三)全国联考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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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考试方式
考生达到我校计算机技术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计算机技术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即第二阶段考试。
1.我校信息管理学院将于6月底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第二阶段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
2.我校自行组织第二阶段考试,考试结束后,由信息管理学院将考生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存档备查。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五)录取有关事宜
我校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四、会计硕士(MPAcc)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写作、逻辑、数学),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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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生限额
专业类别 法律硕士(J.M) 公共管理硕士(MPA) 会计硕士(MPAcc) 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领域) 招生限额 100 100 75 不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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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
度为248~283像素,头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
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
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
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学位证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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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岗位 工作电话 通信地址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或领域 备 注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士学位 报考学位类别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政治面貌 年 月 姓名拼音 籍贯 证件类型 民族 行政职务 移动电话 亲友电话 邮政编码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应试语种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考生身份 家庭电话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由于以上信息虚假或错漏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013年 月 日 请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本人、照片及身份证件信息后打勾并签字: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两名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2013年 月 日 时 分 现场确认点名称及地址: 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栏目请填写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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