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园区入园优惠政策
一、 对经认定 的省级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其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给予40%的财政扶持。
二、 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 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
三、 对入驻我区的(企业)集团总部(总部型经济),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三年环比增长每年不低于30%且三年后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每年按其增量部分80%给予财政扶持。
八、 对入驻新城科技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独立核算的研究开发机构,经认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10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财政扶持。对入驻新城科技园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企业,其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前三年,区给予80%的财政扶持,后三年,给予40%的财政扶持。
十一、 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南京市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十五、 对新来我区投资的企业征收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均按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免收投资企业的所有区级行政事业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公开收费
项目的标准,各项收费都要进行登记。
十六、 对来我区投资的企业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完备的文件、资料后,并在资金到位情况下,实行“一条龙”服务,十日内办完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建邺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办法
第三条 建邺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技术研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重点品牌企业推介宣传等。
第七条 经认定的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或上市电子商务公司在建邺区内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自注册登记当年起,第一年至第三年给予留区级地方财政收入部分100%的扶持,第四至第五年给予50%的扶持。
第九条 对经过培育在主板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经过培育在创业板上市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第十五条 经认定的高级电子商务类人才来区创办企业的,给予“六个一”的政策扶持,即给予10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提供100-150平方米办公用房,免费使用两年;提供一套专家公寓,免费使用一年;帮助在合作高校申请兼职教授;个人所得税给予留区部分三年100%财政扶持;帮助协调配偶在区内就业。对电子商务各类人才创办的企业,从企业注册起两年为孵化期,两年孵化期内给予税收留区部分100%的财政扶持。
第十七条 企业的财税扶持和房租补贴由功能园区承担,其他的扶持费用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一、优惠政策
(一)入选南京市“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
1、重点扶持项目
创业启动资金2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创业投资:根据项目需求,不低于300万元
融资担保:根据项目需求,不低于300万元
2、扶持项目
创业启动资金:100万元),市、区各承担50%
创业投资:根据项目需求,不低于150万元
融资担保:根据项目需求,不低于150万元
雨花台区入园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区内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立经营的生产性企业(简称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按上款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该企业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产品出口企业,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可延长三年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2.地方所得税
区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3.预提所得税
外商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以外,都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还可以给予更多的减征、免征优惠。
软件谷交通智慧产业园园区政策
1、房租补贴
新入住本区的企业,企业年税收产出400元/平米以上的,给予50%的补贴
企业年税收产出1000元/平米以上的,给予100%的补贴(南京独享),房租金补贴
两年。
对入选“雨菁”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提供免租用房,提供不低于100平米的办公及人才公寓,免租三年。
世界软件及信息产业500强中排名前100名的企业,前两年全额贴房屋租金,后三年减半补贴。给予企业装修补贴补贴面积按“当年企业员工人数*13平米”计算,补贴价为装修单价的80%(最高不超过800元/平米)
2 、资金扶持
对入选“雨菁”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分重点项目、优先项目、扶持项目三个层次,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扶持资金。并积极帮助争取政府科技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
3、纳税奖励
对入选“雨菁”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所创办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自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企业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4、 融资担保
对入选“雨菁”高层次人才计划人才所创办企业实施过程需要融资的,帮助协调最高300万元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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