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高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企业高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集团公司干伍建设,实现公司高管人员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 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激励 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湖北振亚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集团总经集团副总经理、各版块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监、集团、董事长秘书以上级人员。
二、高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
1、各版块必须认真制定人计划,做好高管人员的养、培训和考察工作。必须按照公司有关高管人员职位定 的相关规定,每一副职至少明确一名培养对象,作为 提前进行岗位培训。培养对象一般应选择40岁以下、有
管培 价与 理、总 编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若 确定的培养对象不能满足以上条件,一般同一岗位应选择两 名培养对象同时培养。人才较多的版块同一岗位应选择两名 培养对象同时培养。培养对象确定后,应报集团综合管理部 备案。培养对象应有明确的培养方向即拟任岗位,中途不得 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先取消培养对象资格,再重新推 荐并确定。
培养对象的培养期一般不超过六年。六年内培养对象若 不能获得晋升,则终止对该培养对象的培训、考察、考核工 作。培养期内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则随时停止其培养对象 人选资格。培养对象晋升、被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后,所在版 块应随时按照程序增补同一岗位培养对象。
各版块总经理是培养人计划的直(企业高管管理制 度)接责任人。总经理应组织每半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 核考察,并进行至少一次面谈。集团综合管理部和各版块总 经理应建立每个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档案。
2、公司应做好高管及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持续提升 高管人员队伍素质。集团综合管理部应在董事长、总经理的 指导下,制定高管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根据不同 版块的业务性质,选择相关课程、安排培训内容。
3、各公司高管人员应努力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 工作能力和胜任力,并把培养复合型管理人才作为目标。对 培
养对象可调任不同的岗位进行培养锻炼。
三、任免
1、公司高管人员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2、公司高管人员可以在集团内聘任,也可以直接面向 社会招聘。
3、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决定聘任。
4、集团总监、、董事长秘书级高管人员由集团总 经理提名,并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聘任。
5、各版块总经理由集团总经理提名,并报集团公司董 事长审批、聘任。
6、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由 所在版块总经理提名,报集团总经理审批、聘任。
7、集团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的解聘,由集团公司董 事长提议并决定。
8、集团总监、、董事长秘书级高管人员的职务解 聘,由集团总经理提议,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并决定。
9、各版块总经理的职务解聘,由集团总经理提议,报 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并决定。
10、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的 职务解聘,由所在版块总经理提议,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并决 定。
四、考核
1、考核工作必须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公平、公开、公 正原则,按照绩效管理办法进行。
2、各版块总经理由集团综合管理部、集团财务部按照 绩效管理办法,以季度和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报集团总经 理审批并兑现。
3、各版块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级高管人员, 由各版块总经理主持,所在版块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按照绩 效管理办法,进行周期性考核。
4、集团总部高管人员,由集团总经理按照绩效管理办 法,直接予以考核。
5、各级高管人员的考核,应以年初签订的年度工作计 划书及个人的岗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设 计绩效考核表格,报集团总部备案。
6、考核结果作为公司高管人员聘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7、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考核结 果若有异议,可以向集团总经理提出申诉。
8、考核部门及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 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 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中 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 和造成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
五、高管人员行为规范
1、公司高管人员行为规范,是指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 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行政纪律及言 行标准。
2、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忠于企业,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 一位,克己奉公,廉洁守法。不得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 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本人及亲友谋取私利;严禁违反规 定谋取小团体利益;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3、公司高管人员应增强保密观念,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不得私自转借、复印公司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向竞争对手提 供本公司的任何技术和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高管人员应忠诚正直,实事求是。在向上级汇 报或向下级通报情况时,不得有意夸大统计数字,编造假情 况,欺骗上级和员工。
5、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 维护集体的统一与团结。不得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不得拉 帮结派,搞小团体活动;不得打击报复,从事有损于公司利 益与安定团结的活动。
6、公司高管人员应当严于律己,严格要求下级,坚持 原则,公道正派。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标准,不搞封 官许愿、任人唯亲;对下级的错误不护短、不迁就、不包庇。
7、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生活严谨,
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在日常生活中发挥表率作用。
8、高管人员事假及出差规定
(1)集团总经理事假及出差,需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2)集团副总经理、总监、级管理人员事假及出 差,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3)各版块总经理事假及出差,需报集团综合部备案, 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报集团综合部备案,由集团董事 长审批。
公司高管人员需严格履行事假及出差审批程序,未按本 规定办理者,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另行在当季绩效考核中 予以考核。
篇二:xx公司高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x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开拓进取、勤奋务实、团结坚强、清正 廉洁、具有领导现代企业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公司助理层 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机关部门)负责人、直附属 单位负责人、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位)领导班子 成员等由公司公司和公司公司管理的正、副处职领导人 员。
第三条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公司公司助理层人员,机关部门(含矿区事业部 机关部门)及直附属单位、所属单位(含矿区事业部所属单 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管理。其 中,第三采油厂、井下作业公司下属单位(部门)的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统一管理下,由本单位 、本单位协助管理。
第五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由公司公司 委派或推荐并按有关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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