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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的困境及其历史根源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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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 全球气候治理的困境及其历史根源探析 檀跃宇 (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山西太原030051) 摘要:气候变化作为一个人类活动产生的问题,发达国家负有较大的历史责任,但大气系统是人类的公共 资源,大气的稳定单靠发达国家难以完成,因此需要发展中国家最终的积极参与。然而,从气候变化问题登上 国际政治舞台之时起,南北双方的矛盾构成了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主要矛盾。究其根源,在于南北政治经济关系 的不平等。要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当前最重要的是在公正的基础上建立一项为南北双方共同接受的全球气候 制度安排。 关键词:气候变化;南北矛盾;不平等 中图分类号:K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0)06—0123一o3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迄今全球 罗斯、中东欧经济转型国家。在公约中,它们的义务是率先采 气候治理已经走过了不平凡的将近两个十年,然而目前的成 取减排行动使到20世纪末其温室气体排放恢复到1990年 就远未达到该公约的目标。面对发达国家京都第一承诺期即 的水平,并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第二类是 将结束,而国际社会仍未对后京都时代的全球气候治理达成 非附件I缔约方,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它们在公约中承诺的 一项有约束力的制度安排,究其根源,在于主权国家之间尤 义务是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并将其减 其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围绕温室气体的减排有着 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关举措予以报告。为了解决发展中国 深刻的矛盾,这深深地妨碍了国际气候治理的步伐。 家对国家主权受到侵蚀的担忧,公约明确规定:“发展中国家 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履行其在本公约下的承诺,将取 气候变化问题最初是个科学问题。1972年,在斯德哥尔 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本公约下所承担的有关资金和 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气候变化问题被首次提上 技术转让的承诺的有效履行,并将充分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 了国际政治日程。会议认为人类活动可能是气候变化的强大 展及消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一切的优 的破坏性力量,建议各国对气候变化问题采取预防性措 先事项。”[1la ̄ ) 施。1979年第一届世界气候大会召开后,国际社会对气候变 该公约只是一个框架性的协议,规定的主要是目标和原 化问题的关注逐渐加深,最终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 则。公约对于那些关键性的义务,如和削减温室气体的 大会正式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 排放量,没有规定具体的指标和时间表,将其留给缔约国在 约》)。两年之后,该公约正式生效。 未来另行议定。这客观上吸引绝大多数国家在较短时间内加 《公约》最关键的要素有三个方面:一是公约的最终目 入到防止气候变化的国际公约中来,同时也注定了涉及具体 标。公约的第二条明确规定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 减排义务的后续的议定书谈判以及执行的艰难。 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 水平上。”【, 是实现公约该目标的原则,即:“各缔约方应 根据《公约》的规定,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的公约第 当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 一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柏林授权》,要求以第三次缔约方会 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因此,发达 议为最后期限,力求达成目标明确的法律文件,为发达国家 国家缔约方应当率先对付气候变化及其不利影响。”n 嘲 规定2000年后具体的减排义务和时问表,同时不得给发展 三是公约将所有缔约方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附件I缔约方, 中国家增加任何新义务。 为工业化国家,历史上和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绝大部分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了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 来自这些国家,它们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以及俄 会。此次会议上,美国坚持发展中国家也必须承担相应义务。 作者简介:檀跃字(1969_-),男,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123・ 对此,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予以强烈反对。发展中国家认 为制定议定书的目的是为了就发达国家具体的减排指标和 么这个问题是由发达国家制造的问题。在整个19世纪和20 世纪,欧洲和北美通过化石燃料的使用而发展起了强大的工 时间表做出明确规定,美国的主张违背了《柏林授权》的基本 原则,是发达国家回避责任的表现。发展中国家表示,在发达 国家采取实质性的具体行动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之前,它们 业经济,从而得以富强。由于二氧化碳在大气中的存储期可 达120年之久,因此,欧美发达国家是气候变化问题的制造 者。根据“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发达国家理应解决它们制造 的问题。尽管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的排放呈现持续增长,但从 人均排放水平来看,美国人的排放是中国人的7倍、印度人 的8倍。p】 》美国人口仅占世界的4%,然而其排放却占全球 排放的20%之多。相比之下,136个发展中国家的排放总额 也不过仅占全球总量的24%。总的来看,全世界最富裕的 不会承担任何新的义务。经过与会各方尤其是南北的妥协, 会议通过的《京都议定书》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一 方面要求发达国家到2012年总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 年降低5.2%,另一方面未给发展中国家规定温室气体 排放的义务。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京都机制之所以是可接受的:一 20%的人口的排放量占到了当前世界排放总量的60%,如 是发展中国家在享受发边国家减排带来的好处的同时,却不 必承担强制性的减排目标;二是发展中国家通过议定书规定 的清洁发展机制可以获得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 因为早在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发展中国家 就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支 持条约的条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发达 国家的大量环保项目投资和成熟技术支持,从而不仅在环保 上获得收益,而且可以给本国的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田 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在《京都议定书》中,虽然承担了明 确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面临着巨大的履约成本,但它规定 的三个灵活机制和“汇”的折算却大大减少了它们的预期成 本。譬如,议定书规定森林、牧场等均可算作吸收二氧化碳的 “汇”,发达国家的森林覆盖率普遍较高,“汇”的规定有助于 它们减少履约成本。如果充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 将把规定减排义务的80%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使其总 履约成本几乎降为零。 ∞ 然而,由于《京都议定书》未给发展中国家规定减排义 务,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发达国家认为,这无论从效率、可行性 还是公平性来看,都是值得怀疑的。首先,从效率来看,发达 国家单位能耗所产生的GDP比发展中国家更高,譬如,1995 年,中国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是美国的4.1倍。 因此, 对发达国家能源使用的任何将会导致全球经济的 更加低效,这无论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人民还是整个世界都是 极其有害的。其次,从可行性来看,仅仅对少数国家的排放予 以而置大多数国家的排放于不加控制,不是长久有效解 决气候变化的良方。它们担心,在京都机制下,发达国家的能 源密集型企业为了逃避排放将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即 所谓的“碳泄漏”。碳泄漏不仅不能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排 放,反而刺激了发展中国家排放的增长,从而可能导致全球 总排放量上升,对全球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再次,从公平性来 看,如果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的话,那么每个国家都应该 在解决这一问题中做出应有的贡献。但是,如果仅仅让少数 国家(发达国家)承担减排的代价而让大部分国家(发展中国 家)享受其好处,这显然不公平。此外,尽管历史和当前的排 放主要源自发达国家,但随着发展中国家逐步的工业化以及 发达国家逐步迈向后工业化社会,未来温室气体的排放则主 要来自发展中国家。因此,《京都议定书》显然违反了对所有 国家公平对待的公平原则。哳 对此,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如果说气候变化是个问题,那 ・124・ 果将其历史排放考虑在内,将超过80%。 啦鳓 从排放性质来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亦不可相提并 论。目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处于工业化阶段,对它们而言,发 展经济与消除贫困是国家的中心课题。与此不同,发达国家 已实现了工业化,物质文明相对丰富进而追求生活质量的改 善。因此,当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工业化而产生大量温 室气体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对它们来说,工业化意味着发展 和摆脱贫困,排放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对于发 达国家来说,在其产业结构中,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比重 已经大幅下降,取而代之的是第三产业的大规模上升。它们 正事实上成为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碳密集型产品的“净进口 国”,而处于国际产业链下游的发展中国家正El益成为世界 加工厂,它们的产品在发达国家消费,却将大量的温室气体 排放和其他环境危害留在国内。发达国家一方面消费着发展 中国家生产的价格低廉的工业品,另一方面却由于生活方式 的奢侈而排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因此,与发展中国家的生 存性排放不同,发达国家的排放是奢侈性排放。美国克林顿 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于1997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 但由于担心美国国会的反对,因此未提交国会审议。2001年 小布什执政后,以主要发展中国家未参与及减排会影响 美国经济为由,明确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作为世界排放 巨头的美国的退出,给京都机制以沉重打击。尽管如此,在国 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正式生效。 总的来看,目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以下一些问题 上的分歧依旧存在:首先,是气候变化问题的本质。发达国家 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是环境问题,在这一问题中,人是作恶者, 自然是受害者。尽管气候变化会对人类造成影响,但人类是 自作自受。从这一前提出发,它们认为保护环境的完整性是 人类的首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途径便是所有国家 都参与到全球温室气体的减排中来,或者说发展中国家必须 参与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进程中来。而发展中国家的观点 截然不同。它们认为气候变化问题是发展问题。在这一问题 中,受害者不是自然而是人。在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中,农业在 其产业结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由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海平面 上升、干旱、荒漠化、洪水以及风暴等自然灾害不仅对农业生 产造成了严重影响,而且使疾病流行增加。根据世界银行的 报告,在1990年至1998年期间,全世界94%的自然灾害和 由其所导致的97%的死亡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在1980年到 2002年期间,由气候变化引发的自然灾害所导致的无家可 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决不应当使 归者,美国仅有不到0.1%的人口,孟加拉国则高达45%。问 此,所以,在发展中国家看来,它们是气候变化问题的受害 富裕的北方与贫穷的南方之问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决不允许 用一个绿色的标签将这一切合法化。 国内一位学者指出:“评价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进步 者,而发达国家则是该问题的制造者。普遍认为,应对气候变 化的主要途径是减缓和适应。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减缓、适应 与发展密切相联,发展是它们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最好形 式。因此,发展得越充分,也越能有效地应对气候变化问题。 性,恰恰就要考察其对社会边缘者、时代弱势者是否投入了 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l所以,尽管气候变化问题是个科学、 经济、政治问题,但它更是个伦理问题。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 多德曾经指出,正义在于利益分配上的“公平”或“成比例”。 “—其次,南北双方在何为气候正义方面观点不同。发达国 家从应对气候变化的效率出发,认为所有国家都必须参与, 因此,所谓气候正义就是如何在所有国家之间公平地分配减 个人有了过多的利益,他的行为是不正义的;一个人拥有 排任务。与此不同,从气候变化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后果出发, 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通过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在使自身 的利益太少,他受到了不正义的对待。”mq联合国粮农组织 总干事萨乌马也指出:“真正的敌人是贫穷和社会不平等。怎 得到发展的同时却制造了气候变化问题,发展中国家尽管排 放较小,但却是气候变化的影响最大的受害者。据IPCC的 第三次评估报告,即使《京都议定书》被充分执行,全球气候 变化的影响在未来几十年内也将逐渐显现。因为气候变化的 影响不仅与气候变化的强度相关,而且与一个国家或地区对 这一变化的适应能力相关。总的来看,发达国家受气候变化 的影响较小。所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首要的不公平是气候 变化的影响所造成的负担的分布不公问题。因此,对于发展 中国家正在遭受以及将要遭受的一切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损 失,发达国家应该予以补偿。 《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的第一承诺期为2008至 2012年,发达国家的减排承诺仅占全球总排放量的19%,嗍 ’再加上这些国家大都未能实现减排承诺,因此当前的全 球气候机制对于大气稳定目标的作用可能微乎其微。此外, 到目前为止,国际社会对2012年之后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尚 未做出一项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安排。然而,从目前的全球气 候治理的实践来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 上显然未能解决它们之问的分歧,究其根源在于国际关系的 不平等。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 国家,它们在形式上是平等的,然而从实质来看,它们之间是 极不平等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这些在地域上大多位于 南半球的亚非拉国家和地区多数是位于北半球的欧美发达 国家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二战之后,它们在政治上虽然取 得了,但由于贫穷与落后,它们在经济上依然处于对发 达国家的依附地位。南北财富的鸿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 步发展愈益加深。因此,正是这种南北政治经济关系的不平 等“构成了国际政治体系内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根源”。 哪由 于温室气体的减排从近期看将对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所 以相当一部分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之所以致力于推动 发展中国家参与减排,其背后的真实目的是通过减排阻止发 展中国家的发展,以便继续维持发达国家在国际政治经济体 系中的支配地位。根据国际能源署的统计,发达国家生产的 2/3的电力用于家庭和建筑等与居住有关的领域,相比之下, 发展中国家中生产的3/4的电力用于工业领域,而这些工业 生产对它们来说是脱离贫困以及满足基本生存的途径。因 么能让饥饿的人们在生存都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来保护自然 资料和环境,以及为后代创造财富呢?” 以,虽然减缓气 候变化也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但在消除贫困、维持生 存为它们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而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援 助又迟迟不能兑现的情况下,要求它们通过牺牲发展来为减 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这显然是不公正的。 四 在当前南北关系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要走出气候变化 问题上的南北困境,最需要的是发达国家勇于承担起自己的 历史责任,在自身做出实质性的减排的同时,向发展中国家 提供它们早已允诺的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把大气保护问题与发展中国家关注的 经济发展、消除贫困问题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南北之 间消除分歧,凝聚共识,达成一项公正而有效的全球气候安 排,保护全人类的共有家园。 参考文献: 【1】万以诚.新文明的路标:人类绿色运动史上的经典 文献[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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