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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

来源:欧得旅游网


《社会保障学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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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学号:

社会保障学

在未上社会保障学这们课程之前,对社会保障学的认识是对人们的生活进行保障,但具体是哪一方面权利的保障我就不是很清楚。但通过对这们课的学习,我对社会保障学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我们的社会保障分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四险,现在又多加了生育险。我国的失业保险按照老师讲解,我知道用人企业缴纳的保险为个人工资的20%,个人缴纳保险为个人工资的8%。既然讲到失业,那我们就要对失业,就业,充分就业有一个概念。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的愿望,不能的到有偿劳动岗位的人,称为失业;业是指从事某一岗位,适龄(16~60岁),是否具有劳动能力,是否合法劳动,且必须是有偿劳动;充分就业是指想找工作的人都能找到工作,就是充分就业。失业率永远不可能为零,失业率在4%~5%之间为正常范围。

按照失业类型划分,可分为就业意愿: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其中自愿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提供保险;按失业的程度划分,失业分为:显性失业,隐性失业;按失业的原因划分,失业分为: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等待性失业。通过对失业的了解,我知道失业不可避免的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存在。因此失业保险的存在及其发展尤为重要。因为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

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如果没有它的存在,一部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

所以失业保险有它的几大特性,第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群里。第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第三是互济性,它是由国家,个人,社会三方共同承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有了失业保险才能保障人们的最基本权益。

以上是我在听老师授课的过程中听到的部分类容,通过以上的信息,联系实际,我认为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沿海的大量农民工回乡就是显性的失业,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社会的救济呢?难道只因为他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规定的国有企业的工人,我觉得我国的社会保障法有缺陷,没能像失业保险上说的那样具有普片性。既然失业保险是国家法律强制实施的,那农民工的失业也是符合条件的,属于和法的有就业愿望但没有找到工作的失业者,所以应该的到社会保障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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