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
食品安全检查情况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 18 家,有 12 家城镇学校、有 6 家农村学校。1家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检查中发现各学校都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学校有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都进行健康体检证明,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学校都不使用食品添加剂.但在检查中部分学校,都不均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向学校提出了整改意见。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3日-3月9日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共出动检查车 15 台,专项检查人员 30 人次,共检查 7 天。
此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要责任,是否建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是否持有有效的证件,是否存在超范围和涂改行为;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米、面、油等大宗食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等。
3、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食品留样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样品数量不足100克,留样没有达到48小时以上,样品没有做到专用冰箱冷藏存放。
2、食品索证索票记录不全。部分学校食堂采购台账记录不规范或不完整。
3、硬件设施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少数托幼机构食堂面积狭小布局不合理,没有明显的功能区域划分,食品加工、贮成、销售过程中存在交叉感染现象。
4、少数学校食堂依然采用托管形式,承包给他人经营, 这种管理模式最大的隐患在于,经营者需要的是经济利益最 大化,在保证食品安全和经济利益之间,经营者往往选择后
者,在食物原材料的选购、菜品的配置方面主要与经济利益 挂钩,无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监管 困难比较大。
5、少数农村学校提供营养计划供餐食堂设施简陋,布局不合理并且都在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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