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市外建筑业企业资质核验通知书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核验备案手续的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3〕50号),经核查,
公司(项目经理 )符合办理 (项目名称)资质、资格核验条件。
企业凭此通知书到太仓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县府东街99号3号楼4楼)办理投标或直接发包手续。
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 月 日
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核验登记表
省外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主项资质及等级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驻苏负责人 经办人姓名 建设单位名称 拟投标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面积、造价 项目经理姓名 电话 资质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 电话 电话 电话 电话 等级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编号 电话
( )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以往工程业绩
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办理资质核验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委托投标负责人的书面委托书,投标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7.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
8.拟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企业经办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
10.项目负责人施工业绩证明: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获奖证书或相应文件、施工合同等(房建、市政、装饰项目需提供);
11.建筑业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核验,复印件供存档。对于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可省略上述1-5项资料原件,但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已在省信用手册名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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