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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户失地农民追问80万征地款“飞”去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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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户失地农民追问80万征地款“飞”去何方

赖以生存的土地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用,近80万元补偿款却不见踪影!是被镇挪用,还是被村干部贪污?自2005年开始,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18户失地农民苦苦追寻巨款去向。如今,6年过去,他们不仅没有得到答案,反而被相关部门多次关押。

那么,这笔巨款究竟飞到哪里去了呢?请看本刊记者的独家调查――

高速公路占地获赔偿

襄(阳)荆(州)高速公路起自襄阳市贾家洲,止于荆州市龙会桥,连接湖北省中部的襄阳、荆门、荆州三个地级市,是湖北省大三角经济主骨架中的干线公路之一。 湖北省强调,加快建设襄荆高速公路,对完善全省公路网的布局,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0年3月1日,省以“鄂政办发【2000】28号”下发《关于襄荆高速公路建设经营及征地动迁补偿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永久性征地的综合补偿费为每亩8000元(667平方米)。”

襄荆高速公路要经过荆门市下属的钟祥市胡集镇金岗村,这里是湖北省有名的水稻生产基地,由于耕地比较多,

所以一般计量面积为“习惯亩”(1000-1200平方米),比“标准亩”(667平方米)宽余不少。

见自己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被征用,该村6组村民王文秀与其他村民心中喜忧参半:修高速公路当然是好事,交通便利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忧的是土地减少,日后的收入自然会降低。王文秀家的耕地面积为“习惯亩”6.77亩(“标准亩”10.24亩),其中被征用4.7亩,汪国凤家被征8亩,龚道珍家11亩,李代华家4.5亩,李宪娥家4亩,叶发翠家4亩(皆为“标准亩”)……

村民们不知道每亩有8000元的耕地补偿费,连一般的村干部也不知道。2001年3月20日,金岗村村支书李升全在村委会办公室召开全体村干部会议,由副支书阳玉海做会议记录。会议决定:“襄荆高速公路永久占地严格按文件执行,每亩补偿500元,被占面积按‘标准亩’计算。各组可根据情况自行调整,要钱不要田的村民,可在本组内用钱调整。”王文秀与村民们见这是重点工程,只好签字并领取每亩500元的补偿费。

2004年,襄荆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金岗村的耕地被一分为二,两边围起高高的铁丝网,人畜都不能经过。中间虽然修了一座天桥,但两头的路基与桥面相隔一尺以上,很不方便。

巨额补偿款去向成谜

2005年秋,一户亲戚家做喜事,王文秀前去送礼。聊天时,她听相邻的双河镇和宜城市的亲朋说起,他们那边领到的高速公路补偿费是每亩8000元。她大惊,自己家的征地补偿款每亩才几百元呀!回来后,她将此事告诉其他村民。大家连忙去问村委会负责人究竟是怎么回事?负责人说他也不清楚。

王文秀等人去胡集镇咨询,没有人理睬他们;到高速公路经过的其他乡镇核实,得知别人得到的补偿费的确是每亩8000元。大家心生疑窦:“省里对我们胡集镇不会是单独实行一个。村委会与镇为什么将这笔补偿金瞒得死死的?为了建设,我们献出赖以生存的土地,靠地生活的农民没了土地又能怎么办?一定要上访维权,追讨本属于我们的活命钱!”

经统计,金岗村与隔壁的陡堰村一共有18户农民没有领到合理的补偿款。他们被占的耕地为000平方米,应该得到补偿款79.6万元。于是,这18户农家每家出一人,组成18人上访小组,由王文秀担任组长,多次到胡集镇反映问题。

2007年6月25日,王文秀、李代华等人到荆门市信访局上访,要求落实征地补偿款。荆门市信访局让他们找钟祥市信访局。他们找到钟祥市信访局,该局责令胡集镇迅速处理此事。

经过多次争取,王文秀等人终于得到一份胡集镇于2004年7月28日结算的《高速公路资金情况说明》:襄荆高速公路穿越胡集镇12个村,34个村民小组,全长19.7公里,永久性占有耕地面积1707.2亩,每亩补偿金额8000元,(钟祥)市提成7%(560元),每亩到镇7440元,全镇被占用农村土地补偿款1294.33万元,(钟祥)市尚欠镇96.02万元,镇欠村115.84万元。

王文秀等人进一步了解到,每亩500元补偿费仅仅是糟蹋青苗的赔偿;钟祥市支持襄荆高速公路协调领导小组拨付金岗村的土地补偿费是156.65万元,拨付陡堰村的是59.92万元。

那么,这些钱到哪儿去了呢?王文秀等追问金岗村委会负责人。该负责人说,钱已经用在公益事业上。村民们多次要求公布开支明细表,未果。

2007年7月2日,王文秀等人又上访到胡集镇。一个镇干部责骂他们不好好在家种田,整日无事生非。王文秀谴责他包庇有贪污嫌疑的村干部。对方勃然大怒,一脚将她踢翻在地,又一把抓起她往后一搡。王文秀站立不稳,从二楼摔下受伤。其余村民慌忙将她送往医院。王文秀在医院整整躺了半个月,方才痊愈出院。

2007年7月12日,胡集镇下达“关于金岗、陡堰村民王文秀等人反映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等问题的

答复意见”。该意见认为:“主要反映劳力安置费未补充到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农业人口可采用调田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钟祥市对于劳力安置费实行调田安置方案,并报荆门市同意……劳力安置费用于兴办公益事业……还有一部分农户的确因无田可调,至今未调整到位,王文秀等农户就是其中一部分。”处理意见为“按当时调田办法适时调整补充,达到基本平衡。对于无田可调的农户,家庭又比较困难的,落实好农村低保,加以解决”。

王文秀等人要求调田或者落实好农村低保,依然没有结果,只好又向荆门市信访办反映情况。

2008年1月19日,荆门市信访办让“钟祥市重新调查王文秀等人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情况”。1月29日,钟祥市副陈秀生在此文件上签字:“转请李宏伟秘书长,请按荆门要求组织调查,春节后提交市和常委会研究。”

艰辛上访路,何日是尽头?

2008年4月21日,钟祥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在给王文秀等人的“复查意见书”中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组织进行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同时,“鄂政办发【2000】28号文

件无土地补偿费直接发放给农户的规定。因此,钟祥市支持襄荆高速公路协调领导小组将上级拨付的土地补偿费全部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组织将其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田亩计算标准问题,“金岗村、陡堰等村自实行责任制以来,均按合同面积履行权利与义务。在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工作中亦按合同面积计算,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体现公平合理精神。责成胡集镇抓好村务公开,向村民公开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打消村民疑虑……综上所述,对王文秀等群众的诉求不予支持。”

对此结果,王文秀等人想不通:补偿款是专项资金,怎么变成劳力安置费?补偿款是给个人的,怎么能说是集体的?

他们找村委会负责人,要求公开襄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依然没有结果。

这时,一位退休老干部悄悄给了王文秀一份钟祥市于2000年9月19日出台的文件。该文件明确规定:“根据省下达的通知,永久性征地的综合补偿费为每亩8000元。……征地动迁补偿经费由市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拨付到镇,镇拨付到村,兑现到农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

在这名老干部的建议下,王文秀等人在钟祥市找了

一位律师,向其咨询。律师看了王文秀提供的复查意见书后,说:“信访办在玩弄文字游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原文中重要的一款是,‘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他们故意遗漏了这一款。你们是农民,还有房屋、耕地,不需要统一安置,安置补助费应该发放给你们个人。何况,钟祥市于2000年9月19日就已经明文规定兑现到农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你们讨要自己承包土地的补偿费,是国家法规支持的。”

王文秀等人一喜,当即请律师代理他们打官司。律师也答应了。但是一个小时后,他对王文秀等人说:“我了解了一下,你们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一个小律师不能代理。你们还是去市据理力争吧。”

2008年4月21日下午5时,王文秀等人到钟祥市反映情况,被拒之门外。他们下了决心,这次不讨到说法,坚决不回去。

天,很快就黑了。王文秀和李代华、张开军、叶发翠、龚道珍、郑治兰等人披着棉被,坐在市大楼门口。望着周围居民楼里温暖的灯光,众人心中一片凄凉…… 4月22日晚上7时,王文秀等人被关进派出所。钟祥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他们在门口露宿,不

听工作人员劝阻,致使该单位的工作秩序受到较大影响,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汪国凤等5人行政拘留5日、王文秀和张开军拘留15日的处罚。

王文秀等人悲愤不已。2009年4月、7月,他们连续进京上访。国家信访局让湖北省信访局督促落实问题。2009年9月22日,王文秀、胡良清等人来到湖北省信访局,大闹了一场。9月28日,钟祥市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王文秀行政拘留10天。

不久,金岗村村支书李升全辞职。钟祥市相关负责人同王文秀等人协商,承诺一定将补偿款去向弄清楚。2010年9月,胡集镇让一个富裕村对他们进行扶贫。王文秀家得到2万元的扶贫款,汪国凤家3.5万元,龚道珍家3.5万元,李代华家5000元,叶发翠家1.2万元,李宪娥家1.3万元…… 但是,直到2011年8月,对于高速公路补偿款的具体去向,村民们仍旧是一头雾水。

【记者援助】

2011年9月5日,王文秀等人来到本刊编辑部,寻求司法援助。

他们一边哭,一边说:“在这6年的上访过程中,作为弱势农民,我们既无文化又没见过世面,受尽苦累。恳请你们明察秋毫,追查这笔巨款的下落,还我们农民一个公道!”

2011年9月15日上午,大雨倾盆。记者来到钟祥市胡集镇金岗村6组王文秀的家,得知她与另外几个村民代表又到省城上访去了。

金岗村现任村支书严顺德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我在武汉寻找王文秀等人,接他们回去。具体事情找副支书阳玉海,他清楚情况。”

阳玉海副支书对记者说:“高速公路征地时,连我也不知道有每亩8000元的补偿款。当时,村委会的记录还是我做的。后来,我对村委会的做法看不惯,中间休息了几年,去年又被村民们选举上来。王文秀等18户的补偿款,上面一开始就规定补偿给个人,确实被镇、村截留了一部分。” 金岗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说:“王文秀等人的事情其实很好解决,将钱的使用去向一公布就可以了。这笔钱如果是真正被村集体挪用做了公益事业,就想方设法还给农户;如果是被个别人贪污,就让他退出来,并接受党纪国法的制裁。”

王文秀等人的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够得到落实?本刊将继续关注。 实习编辑/孙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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