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合同模板

的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合同模板

来源:欧得旅游网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追踪审计合同

工程名称:建设地址:拜托人: 咨询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拜托人:

咨询人:

经过两方磋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拜托人拜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供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追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同签订的增补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赞同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肩负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拜托人赞同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限期、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劳。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行,至工程完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拥有同样法律效劳,两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花费后无效。

拜托人:(盖印)

咨询人:(盖印)

法定代表人:(署名或盖印)

法定代表人:(署名或盖印)

联 住

系 人:

所:

联 住

系 人 :

所 :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银行 : 帐

号 :

邮政编码: 企业电话: 企业传真: 联系人电话 :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 企业电话 : 企业传真 : 联系人电话 : 电子信箱 :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合用语言和法律、法例

第一条 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还有规定外拥有以下含义。

1、“拜托人”是指拜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

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肩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

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拜托人、咨询人之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次日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例,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方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例、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说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一样语言文本发生不一样解说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拜托人供给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肩负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范围实行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执行本合同时期,向拜托人供给的服务包含正常服务、附带服务和额外

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两方在专用条件中商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带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之外,经两方书面协议确立的附带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带服务”,但依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

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添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执行合同时期或合同规按限期内,不得泄漏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

料。

拜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拜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供给外面条件。

第 拜托人应该在商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供给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 拜托人应该在商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回复的事宜做出版面答

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供给有关资料时,拜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拜托人应该受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益

第十一条 拜托人在拜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与咨询人以下权益: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拜托人供给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拜托人提出版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查对或盘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探的权益。

拜托人的权益

第十二条 拜托人有以下权益:

1、拜托人有权向咨询人咨询工作进展状况及有关的内容。

2、拜托人有权论述对详细问题的建议和建议。

3、当拜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执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联给拜托人造成经

济损失的,拜托人有官僚求改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停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肩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延或延迟而超出商定的日期,两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伸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商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向拜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数不该超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劳总数(除掉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拜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可以实时查对或回复,致使合同不可以所有或部分执行,咨询人应肩负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拜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可以成即刻,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余要求所致使拜托人的各样花费的支出。

拜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拜托人应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商定的义务,若有违犯则应该肩负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 拜托人假如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余要求不可以成即刻,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余要求所致使咨询人的各样花费的支出。

合同奏效,更改与停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两方署名盖印之日起奏效。

第二十条 因为拜托人或第三人的原由使咨询人工作遇到阻挡或延迟致使增添了工作量或连续时间,则咨询人应该将此状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实时书面通知拜托人。由此增添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达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该相应延伸,并获得额外的酬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更改或排除合同时,则应该在 14 日前通知对方;因更改或排除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因为非自己原由暂停或停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添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获得额外的时间和酬劳。

第二十三条 更改或排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该采纳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仍旧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劳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带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劳,依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的方法计取,并按商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假如拜托人在规定的支付限期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劳,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该向咨询人赔偿应支付的酬劳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限期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劳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假如拜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劳或部分酬劳项目提出异议,应该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拜托人不得迟延其无异议酬劳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劳所采纳的钱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商定。

第二十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商定外的出门观察,经拜托人赞同,其所需花费由拜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辅助,在拜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花费由咨询人肩负;在拜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之外经拜托人认同其花费由拜托人肩负。

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赞同,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商定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除拜托人书面赞同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该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商定之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酬劳。

咨询人不得参加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拜托人利益相矛盾的任何活动。

第三十二条 咨询人违犯合同标准条件第六合商定的义务的,应向拜托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造成拜托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拜托人的损失。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违约或停止合同而惹起的损失和伤害的赔偿,拜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该协

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停;磋商或调停不可的,依据两方商定提交 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一条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通用条款第 2.合同文件及解说次序

1条。

合同文件构成及解说次序: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语言文字和合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无其余语言文字。 3.2 合用法律和法例 按通用条款第二条规定

3.3 合用标准、规范

合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等。

拜托人供给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此外供给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商定:

两方磋商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1.对该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关工程造价更改及工程形象进度款进行审察,出具审

核报告。

2. 进行工程造价追踪服务至工程完工查收止。 拜托人对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的保密要求 第三条 咨询人工作原则

: 未经拜托人赞同,不得将资料向第三人泄漏。

客观公正、实时、完好、正确、真切

第四条 两方责任和义务

1. 拜托人责任

1.1 拜托人负责向咨询人供给拜托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追踪服务和达成分工程预(结

算)审察有关的所有资料(详见附页),并保证所供给资料的真切性、合法性、完好性。

1.2 拜托人向咨询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供给必需的工作条件,

收。

配合咨询人进行判定和验

1.3 拜托人按协议的付款方式支付花费。

1.4 拜托人配合咨询人展开工作, 敦促咨询人依照约准时间达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出具

咨询报告,若因拜托人不可以按期供给资料而影响咨询人工作进度,咨询人供给咨询服务报告时

间顺延。

1.5 拜托人应向咨询人供给现场办公场所(起码 2张办公桌椅及电源网络接口),其余审

计所需的办公用品(如电脑、照相机、通纸张等)均由咨询人自行解决。

1.6 两方共同对中标合同进行监控,对工程更改实时监控、审察。 2. 咨询人责任

2.1 咨询人依据国家及省级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例、 、文件规定。依照、客观、

公正、公正的原则,实时达成拜托人拜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并保证报告 的真切性、正确性、合法性。

2.2 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拜托人的利益,做到公正、合理、合法,并严守奥密。 2.3 判定项目月达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切合现有的国家规定及合同文件规定。

的部分工程建筑资料价钱进行要点审察,出具公正、公正的审察报告。

特别对涨价

2.4 辅助拜托人控制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更改及改签项目所增减工程量的工程造价,

合理化建议,并实时控制工程成本。

提出

2.5 依照本项目的有关文件及合同,公正、公正的对项目工程造价进行全程追踪审察,使

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在低成本的合理水平上。

2.6 自动工之日起至所有建设项目完工查收并经有关单位盖印之日止, 向拜托人供给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对承包工程进行全程追踪审计,严格按中标合同对所达成项目工程量进行查收。

2.7 负责编制整个工程全程追踪审计工作计划。

2.8 负责对工程量清单、施工签证、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对照控制。按期和业主、监理、承包

商开会,议论解决工程中有关造价的问题。

2.9 辅助拜托人、监理共同把好项目建设的各样构件资料、设施及采买的比价关,推行 货比三家、择优采用的原则。

2.10 负责会同拜托人、监理对工程进度款拨付进行严格审察并供给预支、支付工程款的依

据(需在出具依照上署名) ,同时成立每个月第一周第一天按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向状况的制

度。

2.11 辅助拜托人、监理对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中的施工工作流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 术组织举措、施工管理技术监察、全面质量管理等有关造价方面进行监察实行并编制工作计划 表。

2.12 负责对拜托人赞同更改工程进行造价的核算,联合工程量清单以当时市场价、信息价

为标准,给拜托人提出合理建议,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额,防止结算超估算的场面。

2.13 依据工程的详细状况,展望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拟订防备性对策,躲避

或减少索赔事件的产生;辅助拜托人做好反索赔工作,敦促承包商执行合同商定义务,保证工

程质量和准时完工。

2.15 负责项目所有造价资料采集汇总和整理。 审计报告连同有关的审计工作稿本、 凭证等审计资料实时完好归档。工程完工后按一致格式打印、签章并装订成册供给拜托人四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照。

3、咨询人义务

3.1 参加现场项目的查收及已达成工程量确实认。参加现场签证及估算外工程量的计量、

审察工作,严格把关,做好各项索赔工作。辅助监理单位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不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增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进行数目、质量的监控,未经拜托人和咨询人

核实确认的工作量不列为结算总价。

3.2 参加施工方案确实定,并对方案中波及造价方面提出建议,方案中有关项目的工程造

价的增减进行确认及审察。负责对结算、完工图、施工签证进行审察,现场对工程项目用料,

质量进行复检。用区建设定额、信息价和市场价钱对资料价钱进行最后判定。

3.3 参加进场资料的查收及目睹,对大宗资料和设施按采买进行控制。 第五条 两方商定拜托人应供给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料及供给时间。

第六条 拜托人应在七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回复的事宜做出版面回复。

第七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假如渎职,赞同按合同中相应的赔偿条款肩负因一方面责任而

日记、

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 付款方式

拜托人赞同按以下的计算方法、 支付时间与金额, 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劳: 依照广西壮

族自治区物价局文件桂价涉字 [1995]022 号文件精神。

1. 拜托人向咨询人按 付给咨询服务花费。本合同签订后,拜托人于次

月 10 日前按壹万伍仟元 / 两个月支付咨询人本期酬劳,直至本工程完工查收(但累计不超出预

计应支付总咨询服务花费的 80%),余款在所有有关造价资料移交给拜托人之日起7 日内付清。

2. 咨询人赞同拜托人用人民币支付咨询服务费,按汇率支付。

3.如发生重要更改 (50 万元以上 ) 和二次装饰、小区总平道路绿化等估算编制花费另计取,

花费另行磋商。

4. 如因施工工期缓期超出 9 个月或许非咨询人原由造成咨询人追踪审计时间延伸的,每延

期一个月,拜托人此外按 1 万元 / 月支付赔偿金给咨询人(该项花费不含在以上第第

1 点的

总咨询服务花费内)。

第九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拜托人和咨询人应实时磋商解决;

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停;磋商和调停不可的,按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南宁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拜托人所在地人民起诉。第九条 附带协议条款: 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