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色建筑标准
一、标准基本情况 1. 标准简介
《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绿色建筑方针政策,保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环境,提高建筑节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推动绿色建筑的开发和应用,制定的地方标准。 2. 标准起草单位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境内新建和改建绿色建筑,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标准内容
《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 绿地率和绿化率
新建建筑的绿地率应不少于 30%,改建建筑的绿地率应不少于 20%。建筑物周边的绿化率不得低于 35%。 2. 节能措施要求
建筑热工性能要求达到国家节能标准,且设计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和设备。建筑物外立面应保证良好的隔热性能,每平方米热量损失不超过 3.0 千焦耳/小时。 3. 供暖措施
建筑的供暖措施应使用清洁能源,并采用节能技术。使用传统的燃气、煤质等不清洁能源时,要配备净化设施。
建筑内应设有节水措施设施,如节水型卫浴、水量检测装置等。 5. 室内环境质量要求
建筑内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室内环境噪音应控制在相应标准以下。 6. 建筑垃圾处理
建筑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标准,建筑垃圾应尽量降低排放量,进行分类处理。
7. 建筑能源管理
建筑应设有能源管理系统,且每年对建筑能源利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三、标准亮点
与一些地方标准相比,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对建筑绿地率和绿化率的要求较高。这有利于提高城市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使用清洁能源 四、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绿色建筑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山东省绿色建筑标准》的发布,为山东省的建筑业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有利于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同时,该标准高要求、严要求的特点,也有助于提高建筑节能、环保水平,为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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