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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周月查实施细则(2019-52号)

来源:欧得旅游网


日周月查实施细则(2019-52号)

关于修订《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16:39:12 浏览人数: 3131次

渝建安发〔2019〕52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修订《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站,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筑安全站,有关单位: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自实施以来,较好的推动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促进了现场施工安全,但也存在检查内容不全面、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保障体系,着力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站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宣传、督促落实工作。原《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安发〔2017〕31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19年10月21日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

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建质﹝2018﹞95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16〕15号)、市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30号)等文件要求,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体系建设,着力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缺乏系统性、周期性、持续性的问题,对隐患日常排查的周期、内容和排查的层级管理等予以制度化、具体化。建立施工现场隐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日排查、项目负责人周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

人、总经理(或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或副总裁)、

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统称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月排查三级排查治理制度(以下简称“日周月”排查制度),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治到位,整体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本质水平,为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主要内容

1.日排查。日排查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常态排查和临时性工作排查两部分。同时,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要求施工作业班组由班组长带队,分别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自我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安全检查,并将班组安全检查情况汇总纳入日检工作中。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

日排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班组作业、工程实体安全、安全行为、人员到岗履职、安全设施图说化及放线定位、安全技术交底、文明施工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工作。日排查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要点指南》(详见附件2)等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完填写《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核实

后,由项目部与监理双方分别存档备查。当项目配备两人及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时,

每人应当分别填写。

2.周排查。周排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安全、质量、技术、档案等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

周排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日排查制度执行情况、工程实体安全、安全行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设施图说化及放线定位、文明施工、安全资料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工作。周排查时,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要点指南》(详见附件2)等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完填写《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核实后,由项目部与监理双方分别存档备查,同时书面抄报建设单位。

3.月排查。月排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企业安全、质量、技术、档案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对单位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项目总监负责督促检查。

月排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日周排查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日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行为、工程实体安全、项目负责人

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设施图说化及放线定位、文明施工、安全资料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相关工作。月排查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要点指南》(详见附件2)等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完填写《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并经项目总监签字核实后,由项目部与监理双方分别存档备查,同时书面抄报建设单位。

(二)分级实施

“日周月”检的时间周期是对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三个层级隐患排查频次的最低要求,即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排查每天至少1次,项目负责人带队的排查每周至少1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排查每月至少1次。

同时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的检查时间及检查频次还应满足《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等规定要求,不得减少时间总量及频次。

(三)隐患整治

1.提高认识。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把隐患整治作为“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奖惩机制确保落

实。要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按照“日清周进、周清月进、月清季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到位。

2.及时整改。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一般隐患应按照本单位制度落实责任及时予以消除;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定”落实的要求闭环整治;发现的管理方面问题,要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或者研究问题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及时改进。

3.建立台账。对隐患的整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有闭环型的记录和台账。对重大隐患的整治,需制定至少包含“五定”在内的整治方案。

4.及时上报。建筑施工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治情况要按照要求层层上报,其中一般隐患整治情况每周书面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重大隐患整治情况每周书面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向当地安全站报告明细(详见附件3),其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渝建安发〔2019〕24号)执行。

5.督促核查。在施工企业上报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发现未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态恶化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必要时报告当地安全站,核查情况留档备查。

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企业按文件要求抓好日周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对施工企业上报的周月排查治理情况核查每月至少1次。重点核查施工企业现场质量安全手册执行情况、隐患是否少报、是否未发现、是否未整改到位等情况,核查情况留档备查。

(四)监督检查

各区县安全站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不两直”等各专项行动对施工企业日周月检制度执行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开展日周月排查治理工作的,该项目不得参与市级文明工地等评优评先活动,项目负责人按《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扣3分,诚信体系评价按不执行市住房城乡建委及市安全总站相关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扣2分。发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按文件要求履职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对其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建设程序、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联动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罚。

市安全总站将适时对各区县建筑工地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五)资料管理

施工单位应将《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要点指南》(详见附件2)下发至每位员工,并加强对文件和指南的组织学习。应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档案,将《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1)、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整治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过程检查影像资料、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完毕影像资料等佐证闭合资料归档统一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区县安全站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建立“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作为事故防控“核心目标”的重要举措,重视推进工作机制的建立,并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增强企业建立“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性,充分领会制度内涵、实质,落实好各个层级排查及隐患整治要求。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企业、项目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到人,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能力,建立完善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体系,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治理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三)严格监督执法

各区县安全站要把项目参建单位“日周月”排查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要加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结果运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参建单位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的行为实施严格执法,要以强有力的执法震慑推动“日周月”排查制度的落实。

附件:1.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月□检查记录表

2.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手册)日□周□

月□检查要点指南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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