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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格式范例

来源:欧得旅游网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1

【关键词】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

我国现有的人事档案是以政治身份登记、城乡户籍以及土地所有制等为代表的社会身份登记制度。然而在当前社会转型关键时期,一方面,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个人的信息获取还做不到“快、精、准”。另一方面,人才流动的频率越来越频繁,事业机关单位引进企业人才致使企业人才流向事业机关单位的现象越来越多,而现有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限制了人才流动,并出现了擅自建档、弃档、扣档、伪造档案以及内容陈旧单一等现象,不仅影响其作用的发挥,还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降低了人事档案的可信度,不利于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因此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当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不重视。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反映了一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社会活动等各项内容的信息材料,均是以个人为单位保存下来的文字、表格以及证件等其他形式的原始资料,它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等机构考核人才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管理则是按照国家规定对人事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以及管理利用的过程。当前很多人对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认识出现了一些认知方面的偏差,从而出现了擅自建档、弃档、伪造档案等现象。另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的次数越来越频繁,这给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人事档案的信息化水平低。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已经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但是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速度非常慢,很多人事档案依然还是采用过去的纸质档案记录,只对部分人事档案实现了电子化管理,对于很多人事档案的资料检索、调阅档案以及档案记录等仍是手工操作,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事档案管理信息资源库,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率低,没有发挥出人事档案管理应有的作用。

二、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一)创新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对一个人的社会活动进行真实的记录,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事业单位人才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人们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认识偏差,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人事档案管理的正确认识,从而促进人事档案管理资源的收集、保管、开发以及利用,不断提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其次就是作为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掌握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手段,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快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将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可以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首先,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要积极引进扫描仪、复印机以及打印机等相关的硬件设备,为人事档案的数字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其次就是要建立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将所有人事档案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并将这些资料分门别类存储好,进而有利于后期的管理、调取和利用,不断提升人事档案信息的利用率。第三,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于干部人事档案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必核,注重对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进而全面选择那些专业素养以及专业思想过硬的行家,但为了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摸底与核实,为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参考。

(三)将人事档案管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建立,事业单位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与变革,很多事业单位开始逐渐市场化。。。

三、结束语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人事档案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创新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加快数字化建设、建立多元化管理模式让我国人事档案管理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曲方.论社会转型时期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26):1546.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兽医行业的管理,规范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对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第三条*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包括*市兽医从业资格(简称兽医资格)和*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简称注册兽医师资格)。取得兽医资格,表明具备从事兽医专业工作的基本水平和能力。取得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表明具备独立开展专业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兽医和注册兽医师,是指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经登记或注册后,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凡在本市从事动物防疫、诊疗、保健、饲养等专业工作的机构,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具体办法由*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另行制定。

第五条*市人事局(简称市人事局)和市农委共同负责本市兽医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市兽医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市农委负责组织有关专业部门编制考试大纲、编写教材,并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确定合格标准,并会同市农委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申请参加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也可参加兽医资格考试。

(一)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获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四)获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五)*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1年;或已评聘兽医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从事兽医专业工作满8年。

第十条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局、市农委颁发《*市兽医从业资格证书》或《*市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第三章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兽医资格实行登记制度,注册兽医师资格实行注册制度。市农委指定的机构负责本市兽医的登记和注册兽医师的注册工作。市人事局对登记和注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凡取得资格证书,需办理登记或注册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农委的登记注册机构统一申报。经登记注册后,方可以兽医或注册兽医师的名义从事兽医专业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兽医的登记有效期或注册兽医师的注册有效期均为2年。有效期满前30日,持证者应到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或注册手续。登记或内容变更,应及时到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一)恪守职业道德;

(二)取得兽医资格或注册兽医师执业资格;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专业岗位上工作。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或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登记或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注销登记或注册后不满2年的;

(四)在相关业务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市人事局、市农委规定不与登记或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登记注册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登记或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委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注销登记或注册:

(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专业工作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五)弄虚作假取得登记或注册的。

第十八条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决定注销登记或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注销的人员。如有异议,被注销的人员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委提出申诉。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登记或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动物防疫、检疫、动物诊疗等活动,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从事兽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对不符合动物防疫和质量控制要求的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条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三)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必须使用规范的病志记录、处方签,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禁止隐匿、伪造、转让、销毁与兽医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禁止出具与自己执业类别不相符合以及与执业范围无关的证明、文书和资料。第二十二条兽医在从事兽医活动中,如发现患有或疑似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和当地新发现的疫病动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三条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应当使用经批准生产的兽药,并按有关规定合理用药。

第二十四条遇有自然灾害、疫病流行等紧急情况时,兽医或注册兽医师必须服从当地县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调遣。所在单位不得妨碍、拒绝。

第二十五条兽医应当在注册兽医师的指导下,按执业类别执业。在乡镇动物诊疗机构中工作的兽医,可以根据诊治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3

从1992年人事制度分类管理改革开始,在将近15年的逐步变革进程中,传统人事管理已经逐渐转化,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带来了人事管理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新概念,建立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颁布了各项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政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建全及完善各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建立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激发事业单位的效能,提高公益服务的水平。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距离这一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岗位设置制度还未完全体现真正的全员岗位聘用制,形成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聘用体制,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没有完全发挥。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问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是根据各类事业单位的特点进行制定的各项人事管理的法规、措施和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岗位设置、考核、奖惩、培训、工资福利等各项管理规定。目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在各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1.管理观念相对滞后。由于事业单位原收入分配方式基本与国家机关一致。受到长期旧有观念的影响,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的观念仍然停留在身份管理概念中,对岗位管理和绩效激励机制的认识不足。在实施岗位设置制度时用人机制首要考虑的还是人员平衡,尤其管理人员依旧是领导提名、组织决定,甚至直接套用旧有身份序列结构,从而导致岗位结构和总量设置不均衡,仍未真正实现岗位聘用制,使绩效制度没有发挥其激励机制。“人治”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法人治理的观念。2.管理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人员培训不足。事业单位人员归属国家干部,基本参照国家机关人员进行归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从单位内部调配,因此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是各个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的,导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人员水平参差不一。人员培训是提升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事业单位较注重对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方面的培训,相对创新性和思维发展方面的培训较少。3.考核制度单一,激励机制缺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现行考核制度相对单一,缺乏长期评价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基本基于年度考核和个人述职等简单考评,考核制度仍然受到人为因素和首因效应等因素的主导,未有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切合其特点进行分类考核,没有形成客观科学综合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4.法律法规支撑不足。目前,针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而颁布基本政策以文件下发为主,真正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法规较少,内部规章也不健全。导致事业单位在管理中介乎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或者《劳动法》等企业人员的法律规定进行执行,遇到纠纷时,缺乏有效的法定程序,使事业单位往往处于被动位置。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建议

1.增强对人事管理的重视,改变管理理念。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特征同时兼顾效益的社会服务性组织。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观念上,首先需要从身份管理更新到岗位管理的理念,重视人事管理活动,让人事管理从边缘化的执行性质转化为具有真正管理决策能力的性质。其次借鉴社会非盈利组织的管理经验,引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结合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特征建立符合各个事业单位特征的人事管理制度。转化观念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保障。2.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定期实行人员培训。任何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都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执行,而让具有创新理念、专业人事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员管理人事会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贯彻实施和推行事半功倍。事业单位应定期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并增加针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专项培训项目,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均衡发展,具有专业技能又具有思维创新性,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的水平是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辅助条件。3.完善岗位聘用制,建立合理绩效考核机制。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而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是岗位管理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事业单位需要完善岗位聘用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对岗位结构和总量进行战略规划,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严格遵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符合各类岗位特征,引用科学动态的绩效考核方法,结合短期和长期考核对岗位人员实施人性化的考核和晋升机制,才能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达到绩效激励作用。4.及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添加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增强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法律保障,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体系,需要配套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及时颁布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是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根本保证。

四、结束语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4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

一、合理而科学的岗位设置制度改革

岗位管理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根据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以及性质,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制度的建立要合理而科学,这就需要严格确定不同岗位的分工,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逾越权限。专业技术岗位是比较特殊的一类岗位,对此类岗位不能与普通岗位聘用混为一谈,应该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此基础上,逐渐把岗位聘用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统一起来。另外,事业单位应该设立执业准入控制制度,旨在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度进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把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发挥出来,从而聘任人员的申请报告、全面的评价机制才能形成,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权利才能过渡给用人部门。管理岗位的职能不可忽视,其运作的效率直接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效率,对管理岗位应该根据管理人员的能力、业绩以及资格等建立起一套序列等级,抛弃以前陈旧制度观念,建立其真正适应岗位管理的职员制度。

事业单位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和性质,需要建立一套适应其本身发展的分配制度以及聘用机制,确保岗位设置制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长远发展战略,总体来说要遵照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以及按需设岗的原则,要对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对整体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具体的岗位等级。岗位设置制度符合科学管理的概念,此观念加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岗位的特性显露出来,而岗位人员的单位身份被有效淡化,事业单位的认识制度改革达到目的。岗位设置制度的建立,还可以使单位中的个人身份与岗位很好的对应起来。

二、科学和完善的分配制度改革

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机制,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四部分,分别时特殊岗位补贴、绩效工资、薪级工资以及岗位工资,其中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作人员的薪级工资要按照每年的考核结果来进行升级。绩效工资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工资,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中比较活泛的部分,每年的考核中,事业单位根据工作人员的考核成绩以及表现业绩,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额度适量,要根据单位有关章程的规定,不能逾越规范条例。设立绩效工资的目的是合理的刺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有成就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褒奖以及鼓励,因此对不同的岗位人员应该适当拉开档次,以示区分。绩效工资机制有很好的前景,对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劳动差别的存在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分配结构,同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全社会范围的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占最大比重,起主要作用;。我国分配制度的这些特点为事业部门的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依据,并为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

三、合理完善的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中设立的绩效工资机制可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部门工资分配中比较活的部分,它根据岗位人员的业绩合理进行分配。这项制度不仅提高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而且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然而,绩效工资机制是一项单纯的薪水激励机制,它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工作人员起到激励作用,并不能从根源上刺激员工。单从结构上来分析,绩效工资机制从内容上对薪酬进行了完善,以前传统的薪酬形式一种单一的没有激励措施的手段,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应该是团队绩效与个人绩效的统一。

职能部门的有效目标量化工作成为了绩效管理工作中的盲点和难点。因此,众多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任一直一来所追求的就是如何把部门或者个人的绩效进行量化。这些工作反应的是一种潜在的价值,无法用目前的标准去量化,比如员工的素质以及经营者的发展潜力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通过其他角度对不能量化的目标进行分析。例如可以从成本、数量的角度来分析。有些目标虽然不能量化,却能对其进行定性研究,可以从时间、质量的角度来研究,例如工作的满意程度、任务完成的及时性等。因此,在新的绩效评价机制中,定性和定量研究应该进行合理的结合,此方法是在现在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被运用次数较高。绩效考核机制的建立符合一定的科学性,然而真正的施行尚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部门在绩效考核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效果却不甚理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这里面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希望自己的日常工作能够在绩效考核中又良好的表现,然而他们对于目前的薪酬制度又不甚满意,这种对制度的漠然造成了现在绩效考核制度的过于形式化。另一原因是,事业单位在执行绩效考核制度的时候,不能严格按照原则形式,管理者大多希望人人表现良好,得到良好的回报,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管理者对工作人员都一视同仁,这也造成了绩效考核机制的形同虚设。要避免这种情况,需要事业单位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同时应该努力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完善。

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是关系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单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及事业单位发展的重大问题。关于如何合理地进行事业单位的人事改革,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岗位设置管理的改革、合理完善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以及绩效考核方案的改革。对事业单位进行人事改革的根本目的,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要提高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事业单位营造出富含竞争力、有序的工作环境,才能保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任香茹.浅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J].理论研讨,2010,(07)

[2]廖文坚.浅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J].经济论坛,2010,(02)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5

关键词: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发展

1.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存在问题

(1)考核体系不健全,激励机制不完善。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是激励人才的重要机制,在留住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高校注重教学和科研质量,而忽视了绩效考核制度的健全工作,人事管理缺乏科学性,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高校人才的引进。在对任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时,没有一套成型的标准,过分注重感情分、印象分,打分时过于依赖职称以及资质,而忽视当下人员对学校所作的贡献,造成绩效奖励发放存在不公平现象,容易引起高校人才的流失,不利于整个学校的运作及发展。

(2)部门间结构繁杂,人事冗余现象多。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多年沿用政府部门管理方法,任人唯亲的现象较普遍,造成部门间结构繁杂,非教学人员冗余。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许多教务人员家属被安排到学校后勤岗位等非教学岗位上,其安排不仅给学校带来较大负担,还由于人员冗余造成工作安排不到位,其对工作出现懈怠的态度,造成闲杂人员较多,其无所事事,不利于高校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行,减少高素质人才引进的机会,同时影响高校声誉。

(3)管理缺乏创新,对职业规划意识差。学校注重人员资质以及职称人事管理制度对人才整体培养及其职业生涯的规划造成不利影响。高校机构结构复杂,教职工数量之多,安排到每个人外出培训的机会较少,再加上高校沿用以职称为主要指标来衡量人员能力,则使许多未获得职称或者职称较低人员失去培训机会,降低其获得提升的空间。

2.人事管理制度问题原因分析

(1)时代背景下的影响。由于高校受计划经济体制下大时代背景影响,其制度特别是人事制度方面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比较严重。;任职方面遵循“铁饭碗”的终身制度;不以能力以及绩效划分的平均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管理权限的影响也比较大。

(2)长期教育制度影响。高校内部所设置的部门在比例上存在失调现象,学校会根据一些专业或者学科比较热门,能够使学生在毕业后实现较高就业率,在人力物力上加大投入,随意调动其他学科教研人员,造成学校在人事管理制度方面也偏重于这些专业,其他专业未能根据其实际需要而充分调配人员,造成人员比例失调。

3.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对策

(1)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是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关键,也是重要工作环节。只有把对教师队伍等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手段有效结合,才能发挥教师队伍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能力,为学校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2)培养高素质人事管理人才。高素质人事管理队伍对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过去传统的人事队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人事管理发展的需求,应该结合高校发展出现的问题,培养高素质人事管理人才队伍。第一,人事管理人员必须要求专业化,不仅要求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法律理论功底,还要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只有实行专业化,才能促进人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二,加强对人事管理人才的培训,组织和鼓励人事管理人员参加校间交流,学习优秀学校先进的管理模式,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3)创新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创新人事管理模式,改变高校传统的人事管理理念,摒弃过去平均主义观念、终身制观念等,要引进现代化的管理理念。要完成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管理层需要提高认识,意识到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随着计算机信息化的推进,把信息技术应用于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作为一项对其他事务的进展起重要作用的工作,对学校发展至关重要。分析人事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对其原因进行分析,并建立健全高校考核体系;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创新管理工作,实现人事信息化管理;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并招聘合适人才来对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建议。

参考文献:

管理制度格式范文6

第二条价格鉴证师注册与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价格鉴证师的注册审批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为价格鉴证师的注册初审机关。

第四条价格鉴证师注册,由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初审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准予或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

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六条凡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价格鉴证师注册条件,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二)在价格鉴证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三)提供虚假的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材料的;

(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申请价格鉴证师注册,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

(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证明。

第八条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初审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初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告知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初审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的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九条初审机关应当自其受理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自收到初审机关初审意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应

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准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上进行注册,并将注册后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送达价格

鉴证师注册申请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价格鉴证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有效期满前三十天到注册初审机关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一条价格鉴证师注册登记内容变更的,须及时到注册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准予价格鉴证

第十三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价格鉴证师的管理监督,对注册价格鉴证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注册价格鉴证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注销其价格鉴证师注册,并在指定的媒

体公布:

(一)已经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办理注册手续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注册价格鉴证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非法转让价格鉴证师注册证件的;

(二)超越注册价格鉴证师执业范围执业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办理价格鉴证师注册,不得向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价格鉴证师注册和管理所需经费,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十六条价格鉴证师注册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价格鉴证师注册条件的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在价格鉴证师注册受理、审批、决定过程中,未向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三)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一次告知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或者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的理由的;

(五)对符合价格鉴证师注册条件的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不予价格鉴证师注册或者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价格鉴证师注册决定的;

(六)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价格鉴证师注册申请人认为价格鉴证师注册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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