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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执法工作总结(4篇)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个人执法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落实朝阳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对畜禽屠宰和酒类流通质量的监督管理,北票市商业局从8月3日至8月12日,会同北票市工商局、、卫生局等单位的执法工作人员,对北票市境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及肉品市尝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了全面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全面部署

  我局接到朝阳市服务委、北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通知后,当天召开了畜禽定点屠宰稽查队、酒类管理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由主管领导全面部署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企业、酒品市场进行全面检查。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加强监管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在北票商业之窗跟踪报道、在北票报刊电视等平台及时报道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普及肉品、酒品消费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加大集中整治的力度,我们编印了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屠宰企业、肉品、酒品经营户等发放,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全方位检查,确保肉品、酒品安全

  在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联合有关部门对畜禽定点屠宰厂、肉品、酒品市场进行全方位的集中检查。检查单位数150个、出动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确保了肉品、酒品市场质量安全。

  (一)加强肉品市场质量监管,规范肉品市场经营。

  此次定点屠宰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单位数51个,共出动执法车辆1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中对生猪定点屠宰厂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一是重点检查了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和16个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北票市西郊屠宰厂已经按照要求购置了“瘦肉精”检测设备酶标仪,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用酶联法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检测,达到了国家关于生猪“瘦肉精”检测的标准。B级生猪定点屠宰厂也购买了“瘦肉精”检测卡,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每批次生猪进行100﹪的尿液测定。对来自外埠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生猪产品,要求生猪产品经营户必须持有肉品质量合格证和“瘦肉精”检测报告制度,保证合格的肉品上市。二是对街里农贸市尝市内周边市场及农村各乡镇市场的屠宰业户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私屠滥宰生猪案件的发生,未发现含有“瘦肉精”及“注水”猪肉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市生猪产品的安全性。三是对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的肉食鸡,兴民畜禽屠宰厂的下架鸡进行了严格检查,这两个单位屠宰设备精良,屠宰操作规范,肉品质量合格,确保了北票鸡肉产品的安全性。四是对北票市的牛、羊、驴等大牲畜定点屠宰厂及大牲畜肉品也进行了检查,对各大牲畜屠宰业户进行了定点屠宰的的咨询和宣传,增强了大牲畜屠宰业户的法律意识,为8月中旬开展的大牲畜定点屠宰做出了强有力地前期准备工作。

  (二)肃清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酒类市场经营。在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北票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共检查商户99户,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执法车辆11台次。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执行《辽宁省酒类管理办法》、《商务部酒类管理办法》规定,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集中整治期间查封假冒名优酒179瓶,洋酒12瓶,无随附单的酒类品120瓶,散白酒13桶,立案7起。进一步肃清了酒类流通市场秩序,规范了酒类市场经营。

  四、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通过这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基本按照规章规程合法经营,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肉品屠宰、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一是农村屠宰点卫生条件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二是污水处理不合格。对这样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我们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好污水处理。

个人执法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一、取得的成效

  20xx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2、5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3、531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三、主要措施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春季森林防火”、“春季行动”、“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四、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简单化。在办案*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以嘴代卷”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五、整改措施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人员的物质装备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必须从人才的选拔标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应根据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状况及其变化,适时地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岗位职务责任制。要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变目前执法物质装备落后的现象,以便于优质高效地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人情关”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卡当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个人执法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在大队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下,恪守人民的职业纪律,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进行述职。

  一、德

  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是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保证是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的保证。今年,理论学习我主要坚持做到两点:一是内容全。我严格按照县局和大队要求,进行理论学习。始终用马列主义、##思想、邓--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增强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学习中,我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内容新。为了让自己能不断适应新要求,我在安排理论学习内容时,对交警业务、党建理论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观点进行了认真学习。时刻以新时期人民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警为公的思想,坚持贯彻执行“五条禁令”、“十条警规”和其他警规警纪,始终坚持“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原则,认真倾听违法犯罪人员的辩解和困难群众的诉求。

  二、能

  我从事的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我坚持各方面的业务学习,注重全方位的提高自己,工作做到有分析研判、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组织实施。认真审核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交通事故认定,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勘查、调查后,对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专业性调查结论,同时也是确定当事人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法律运用等各个环节,我严格把关,避免因现场勘查不细、痕迹物证保存、提取不到位,勘查材料制作不规范,现场拍摄不规范等行为,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了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提高交通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力争每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减少当事人的复核,从而促进事故处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肇事者,伸张正义,树立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警民关系。

  三、勤

  在工作中,虽然自己只是一名 ,但在中队始终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政治原则,始终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1、工作中,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在坚持和维护领导决策上,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自觉。对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都坚决做到原原本本地传达贯彻,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在保持发展和稳定的基础上,帮助中队民警通过学习教育,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进行自我改进自我提高,努力做到与上级保持一致,确保了政令警令畅通。

  2、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团结。团结与否,是检验中队民警政治上思想上成熟与否,有没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标志。但讲团结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不讲原则就没有战斗力,不讲感情就没有凝聚力。

  3、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工作中,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对待工作坚持早计划、早部署、早安排,增强主动性和前瞻性。能较地完成各级领导年初制定的和年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我都能认真站好每一班岗,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不敷衍塞责。

  四、绩

  1、在今年3月处理的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为了逃避责任,隐瞒肇事经过,对肇事事实百般推脱,还大声喊冤;而另一方肇事车上人员均已死亡,现场又无直接目击证人。我通过肇事车轻微刮痕及死者衣着轮胎压印确定肇事车,使死者得到应得的赔偿。

  2、今年11月处理的一起逃逸伤人道路交通事故中,逃逸者趁夜黑道路偏避无人看见而逃跑。经仔细勘查,从现场提取的几片肇事逃逸车油漆碎片散落物确定肇事车类型,缩小侦查范围,通过认真排查,查获肇事车。

  3、抓好中队配合,正确处理好了与其他中队队的关系。自己始终以大局为重,注重协调 ,其他中队有什么困难,做到有求必应。

  4、XX年至XX年,我被县聘为法制员,专门审核大队所办理的事故案件,后来又被交警支队定为法制员。多次被市交警支队、县抽调参加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每次都能认真履行职责,顺利地完成工作任务。

  5、XX年以来,共审核案件688 起,其中一般程序处理案件85起、追究刑事责任案件8起、简易程序处理案件595起,无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法规错误,而被撤销责任认定或补充侦查。

  五、廉

  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用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工作中,遵守国家公务员和民警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在执法办案和处理交通违法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办案和违纪的事情。

  综上所述,一年以来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业务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我要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强化依法办事观念,切实掌握有关法规制度和各项工作程序,明确执法责任,增强严格执法的高度自觉性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个人执法工作总结

  1、违章行为当事人认识上有误区。他们没有意识到城市管理法规也是行规体系的组成内容,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样,违反了要承担法律责任。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碰到最多的申辩理由是:“我又不偷不抢,在街边摆东西谋生,犯什么法!”他们在内心深处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导致不主动配合执法,有时纠缠、拒绝、阻碍甚至少数“钉子户-

  ”暴力抗法的事件不断发生。

  2、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侮老百姓,彻底否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执法的社会氛围。给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市民的整体文明素质不高。一些市民的环境卫生习惯较差,社会公德意识薄弱,讲文明、树新风的观念还十分淡薄。一些干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

  二、对策建议

  (一)积极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1、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有必要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的非常设机构——城市管理委员会,具有更广泛的包容性、协调性和动员性,是创建指挥部的常态化。由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委员。在区、街道两级参照市模式,街道委还吸收驻街较大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区局和街道科。委员会虚实结合,通过相应的规定,厘清各方面城市管理职责,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条块之间、上下之间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横向关系全面贯通;制定城市管理的目标计划,决策城市管理中带共性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覆盖范围;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案件移交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运作高效、配合密切的执法联动机制,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执法职责不明、配合不好、保障不力的问题,为“大”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2、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两级,三级网络”的模式,以及“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区街负责,交叉任职,双重领导”的原则,市级设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归并相关行政管理职能,使之具有统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能力。

  3、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城市管理的重要作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城区各事处为城市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促使他们将工作的重心放在日常城市管理上来,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城中村村委会在事处的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切实负责本辖区的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各驻街单位也应按照确定的范围和职责,承担相应的城市管理任务。同时,将城市管理的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各区、街办和市直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发挥“人民城市人民管”的作用。

  (二)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支队,专门配合支持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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