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党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是镇教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实践江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为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学校与教师签定《学校校园管理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祖国未来,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要切实本着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的精神,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要定期做好校舍的监测和报告,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学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要加强对校门的管理,严格审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不法分子混 入校内滋事,要建立健全站岗巡逻制度,学校领导成员要坚持带班,教职工轮班,实行校园24小时监控。
值日教干必须在教学楼前,监督好各班班主任从教室门前领队下楼出校,并监督好骑自行车学生的秩序。值日教师一律在学校大门口南北两侧各站一人,负责学生的出校秩序和禁止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出入。所有值日人员一律早7:10、中午放学11:20、下午上学1:00、下午放学5:00到岗到位,因失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值日人员早7:50、下午1:30准时锁好学校大校门,中午11:20、下午5:30准时开大门,实行静校制度,等师生按时全部离校后必须再锁好大小门。
午休值班教师于下午1:30按时到岗,负责好相应班级学生的午休、学习、纪律、安全等工作,因空岗或失职造成的事故由相关值班教师承担。
4、安全检查。
值班教师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自查涉及面的项目要达100%,对所查出隐患能及时上报,消除。
5、严格报告制度。
学校和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须在半小时内电话报镇教委、和,半日内及时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处理结果当天内书面报告,不得误报、漏报、迟报和瞒报。
6、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
省、市、县、镇等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学校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凡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校外不法分子入校,破坏公物,盗窃财产等各事件的,均据实追究有关领导及值班人员的责任。凡发生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甲方:敖力布皋镇中心校
乙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区教体局,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会议精神,确保学生接送安全,经双方商定,特制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组织学生学习乘车知识,通知学生家长按时到各乘车点接送,组织学生安全离校,协助乙方方便乘载学生。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关于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会议精神,每天定时接送固定的学生,车辆证照齐全有效,驾驶员证件齐全有效,符合准驾车型;
2、每天对车辆灯光,刹车进行检查,保证车况良好,无安全隐患;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各项操作规程。
3、车辆没有停稳不得开门,严禁违规行车,严禁超速,超载,严禁酒后驾车,开疲劳车,"英雄"车,堵气车。
4、熟悉路况,乘车点,按时发车,行车前驾驶员必须检查学生是否坐好,途中要及时提醒,纠正学生不安全的乘车行为,按乘车点停靠,不乱停乱靠。
5、如途中出现意外事故,要采取果断措施抢救学生,并及时通知甲方,保护好现场。
6、车主安排专人维护学生候车安全;车主负责接送学生期间的人身安全;在路途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概由乙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双方研究决定时间接送学生。
冬季校车到离校时间:早:7:00第一班车到校(周二至周四)
晚:4:40最后一班车及学生离校(周二至周四)
周一:6:40第一班车到校
周五:15:30最后一班车及学生离校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盖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责任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责任、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有关安全常识,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向老师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不乱动电线插座,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喝水、入厕等,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guǎn lǐ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如果没有清除,入园时要及时告之老师。、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7∶30入园,8:00关闭大门;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0接幼儿离园11:30关闭大门。下午2∶20开门,2∶40关闭大门;5∶00依班次接孩子离园5:30关闭大门。)
3、家长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门口,交给老师,离园时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或将幼儿送到大门口后,不见教师就离开。
4、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须提前打电话告诉老师方可。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5、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豆等,请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园,入园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
5、接送幼儿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使用车辆接送的,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如有违规者,后果自负。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6、在接送孩子时,请讲车辆停放到大路口,保障道路畅。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7、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幼儿安全工作,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班主任签字(章)____________家长签字(章)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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